关于缴纳2016年度会费的通知
川房协〔2016〕9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四川省房地产业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缴纳会费是省房协每个会员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会费是协会开展工作和提供服务的主要经费来源,为保证协会正常运转,更好地为会员服务,请各会员单位按时缴纳会费,以支持省房协的工作。现将缴纳2016年度会费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费标准
会员单位 2000元/年
理事单位 2500元/年
常务理事单位 4000元/年
机关副会长单位 5000元/年
企业副会长单位 11000元/年
二、缴费时间
请各会员单位于2016年6月30日前按以上标准缴纳会费,个别尚未缴纳2015年度会费的单位请补交上一年度会费。对连续一年以上未缴纳会费的单位,省房协将根据协会章程,视其自动退会。今后凡按时缴纳会费的会员单位,除获得常规服务事项外,省房协每年还将赠送一本上年度的《四川省房地产业法规政策文件选编》。
三、缴费方式
银行、网银转帐或现金交付。请在缴纳会费时务必填写汇款单位、汇款用途(注明会费),汇款后请将汇款凭证及时传真至省房协综合部,以便我会核对无误并在收到会员单位所交会费后,及时开具国家规定的会费专用票据,并附上会员年检标识一并寄出。
收款单位:四川省房地产业协会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成都领事馆分理处
银行帐号:51001479066051500030
联 系 人:综合部 黄建明
联系电话:028-85353400 传真028-85353973
地 址:成都市领事馆路1号南谊大厦6楼
邮 编:610041
四川省房地产业协会
2016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