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2020年将建全省统一的建筑业信息平台
20日,记者从省政府网站获悉,省政府出台了《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指出,要把建筑业打造成为技术先进的现代产业、节能减排的绿色产业和带动力强的支柱产业。
《意见》提出了建筑业发展目标:到2020年,全省建筑业总产值超17000亿元,比2010年“翻两番”。建筑业增加值超过4000亿元,进入建筑业强省行列;全省特级资质建筑业企业15家,年产值500亿元以上企业5家,300亿元以上企业10家,100亿元以上企业超过15家,四川建筑业企业在省外海外产值占全省建筑业总产值的比例达到30%以上,建筑从业人员600万人。
鼓励企业做大做强探索施工总承包转向工程总承包
在产业转型升级方面,《意见》以五大举措推进建筑业产业转型升级,包括加快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积极推行工程总承包、大力发展工程中介服务企业、培育和完善建筑市场中介体系及推进建筑工业化等。
《意见》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加快培育一批大型综合性企业集团;支持非公有制建筑企业发展;支持地方优势龙头企业加快发展;引导中小企业做专做精。
积极探索推动施工总承包向工程总承包转变,形成设计、采购、施工、试车一条龙的工程总承包服务能力。
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中介机构,清理和废除妨碍市场统一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行政垄断。
此外,建筑业企业引进大型专用先进设备,可享受与工业企业相同的贷款贴息等优惠政策。积极研发使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绿色建材,大力发展绿色建筑。
各地要制定引导扶持政策,吸引和推动中央、外省大型建筑业企业在我省设立总部,优先保障企业总部落户所需的生产生活用地。有条件的地方可建立具有区域特色的建筑产业园区。
提升企业综合实力企业按工资总额的2.5%足额提取职工教育经费
《意见》提出,将加强科技创新及应用、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创新经营管理模式。
其中,对认定为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经企业申请,可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为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发生的符合税法规定范围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可再按研究开发费用的50%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企业因技术创新节约投资或提高效益的,建设单位可给予相应的奖励。
建筑业企业应按职工工资总额的2.5%足额提取职工教育经费,专款专用。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禁止在工程招投标中压减职工教育经费。对获得国家级工程质量奖、国家级施工工法或3项以上“天府杯”金银奖的项目负责人,可不受学历、资历、论文数量等限制,破格申报参评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开展建筑企业职工队伍的全员培训和劳动技能竞赛,在建筑施工现场建立农民工业余学校,不断扩大农民工技能培训规模,提高农民工劳动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
境外承包工程年完成营业额超5000万美元 企业资质升级和增项将获支持
《意见》提出,对境外承包项目工程下符合国家出口退税政策的国产设备、原材料出口,及时办理出口退税。鼓励各级金融机构对承包境外工程的建筑业企业实行授信额度差别化管理,对实力强、信誉好的企业承包项目提供人民币中长期贷款、外汇周转贷款。对开展对外承包工程业务的企业在评优晋级方面给予倾斜。
境外承包工程年完成营业额超5000万美元的企业,在资质升级和增项时予以支持。对境外从事工程经营管理的人员,在职称评定、执业资格认定等方面予以支持。
建立全省统一的建筑业企业、人员和项目管理信息平台
《意见》提出,将建立全省统一的建筑业企业、人员和项目管理信息平台,加大工程项目信息公开力度,完善信用信息采集、报送、发布、查询制度,实现全省建设市场信用信息互通、互认、互用。建立信用奖惩机制,将信用信息与招投标、资质审批、评优评奖、工程担保等挂钩,提高失信成本,营造依法守信的建筑市场信用环境。
此外,全省还将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和工程造价管理,完善工程质量安全保障体系。
对建筑业发展环境的优化,各级政府将在市场体系规范化、减轻企业负担、维护从业人员合法权益及加大资金支持、拓宽融资渠道上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