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煤矿安全监察局 关于做好2014年安全生产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
各煤监分局:
现将2014年度煤矿安全生产各类报表统计年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表内容及要求
(一)运用生产安全事故统计软件,将2014年煤矿事故(卡片),于2015年1月1日12时前上传至省安全监管局调度统计处(统计中心);
(二)填报《煤矿企业从业人员、产量、产值表》(附件1),于2015年1月1日12时前用电子邮件上传至省安全监管局调度统计处(统计中心)。
(三)使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行政执法统计网络软件,于2015年1月5日18时前完成《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报表》基础表A1-A10的填报工作,于1月6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将统计分析发送至省安全监管局调度统计处(统计中心)。
(四)填报《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导致的生产安全事故统计调查年报表》(附件2)、《安全生产领域违规违章行为导致的生产安全事故统计调查年报表》(附件3),于2015年1月6日12时前上传至省安全监管局调度统计处(统计中心)。
(五)填报《煤矿瓦斯抽采和利用情况调度年报表(汇总表)》(附件4)、《煤矿瓦斯抽采和利用情况调度年报表(明细表)》(附件5),撰写分析报告,于2014年12月26日18时前上传至省安全监管局调度统计处(统计中心)。
(六)填报《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年报表》(附件6),撰写分析报告,于2015年1月6日12时前上传至省安全监管局调度统计处(统计中心)。
(七)使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网站举报信息统计网络软件,于2014年12月25日17时前完成《安全生产举报信息统计》3张基础表,5张统计表填报工作,通过网络软件和纸质传真两种方式上报报表。于12月3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和纸质传真两种方式将统计分析报告上传至省安全监管局调度统计处(统计中心)。
(八)填报《工矿商贸行业领域一般和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情况表》(附件7),于2015年1月1日12时前通过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和纸质传真两种方式上报至省安全监管局调度统计处(统计中心)。
二、工作联系及报送方式
(一)工作联系
1.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导致的生产安全事故统计”联系人:夏良均,联系电话:028-86632113;
2.安全生产举报信息统计联系人:胡嘉,联系电话:028-86632303;
3.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矿商贸行业领域一般和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情况统计联系人:涂江瀛,联系电话:028-86936813;
4.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煤矿瓦斯抽采和利用情况统计联系人:王梦维,联系电话:028-86936812。
(二)报送方式
1.传真:028-86937057
2.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三、其它事项
1.各煤监分局在上报生产安全统计年报的同时,还要报送安全生产形势分析报告,于2014年1月10日18时前上传至省安全监管局调度统计处(统计中心)。
2.各式统计表格可在省安全监管局(四川煤监局)政府网站 www.scsafety.gov.cn 下载。附件: 煤矿企业从业人员、产量、产值情况表.xls 附件: 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导致的生产安全事故统计调查年报表.xls 附件: 安全生产领域违规违章行为导致的生产安全事故统计调查年报表 .xls 附件: 煤矿瓦斯抽采和利用情况调度年报表(汇总表).xls 附件: 煤矿瓦斯抽采和利用情况调度年报表(明细表) .xls 附件: 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年报表.xls 附件: 工矿商贸行业领域一般和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情况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