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工会委员及教代会执委审议通过2014年学校经费预算草案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2014年经费预算工作,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我校民主监督和民主理财水平,促进财务信息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四川师范大学预算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按照我校预算编制工作程序,2014年4月11日上午在七教A区六楼会议室召开了2014年经费预算草案审议工作会,校工会委员、教代会执委,纪委监察处、审计处、计划财务处负责人等共计30余人参加了会议。校党委书记周介铭,校长丁任重,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唐尚朴,副校长严余松等出席了会议。会议由唐尚朴主持。
会上,计划财务处处长刘东主要说明了2014年校内预算编制情况。他谈到,随着2014年新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和高等教育政策、收费政策的调整,国家对高校财务监管力度日益增大,经费使用要求更加严格和规范,积极推行高校“阳光财务”和“精细化”财务管理。随后,他紧紧围绕学校经费预算管理体制、编制范围、编制原则、编报的总体情况、定额标准、财务收支预算、经费使用安排、预算执行要求等8个方面的内容进行了阐述,对比了2013年学校在编制范围、内容、方式方法、支出定额标准等方面的变化情况。总的来说,2014年财务预算将进一步强化预算刚性及预算执行进度考核,强化预算单位严格按照核定的工资基金及绩效工资额度安排人员经费使用控制,细化“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有关费用使用要求及开支标准,限定2014年部门预算中公用经费二级明细费用编制范围,进一步强化对相关活动及费用支出管控。计划财务处赵德平副处长汇报了2013年财务决算情况,并对2014年财务预算的基本思路、技术改进、项目经费安排和会计核算控制等内容作了补充。
审计处处长杨致虹针对2014年经费预算作了审计说明。他指出,2014年审计说明中重点关注了经费预算中对国家财经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预算编制范围全覆盖、经费项目的定额标准、学校三级预算申报评审程序的完整性、部分公用专项经费的使用及管理等方面内容,并提出了积极推进“零基预算”、专项资金绩效考核、预算测算依据完善、“三公经费”预算控制等方面工作的建议。
校工会委员、教代会执委在审阅了2014年经费预算草案和听取了计划财务处、审计处对预算情况汇报的基础上,一致认为,近年来学校经费预算编制内容不断充实,编制指标更加清晰,经费预算体系逐年完善,国家政策性规范落实很到位,使得委员们在评议时能够对预算中涉及的部分财务专业术语容易理解,在口径解释通俗化、简单化、明确化,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预算的严肃性、规范性。同时,各位委员也就经费预算中的部分专项经费使用要求、硕士点建设经费管控、学院预算经费“一支笔”审签、教工福利费改善等问题提出了相关意见和建议。
严余松在会上谈到,2014年进一步扩大了编制范围,增加了不少新的内容,特别是新《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和《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的实施,以及“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等方面的监管政策,给2014年预算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因此,在编制过程中,各单位要认真对待,加强沟通,逐步解决预算编制中存在的问题。他要求计划财务处等部门要加大预算政策宣传,加强财务经办人培训,主动指导各单位执行2014年经费预算,做到预算经费使用有效,共同促进学校教育事业发展。
丁任重讲话指出,2014年财务预算编制工作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程序,坚持“两上两下”原则,广泛征求了各单位意见,学校校长办公会和常委会对此也作了充分的讨论。他要求,纪委监察处、计划财务处、审计处等编审单位要认真梳理各校工会委员、执委委员的意见,逐步完善预算编制中存在的不足,进一步精细化、标准化、科学化,确保2014年经费预算更加客观反映学校各项事业发展需要,从而提高预算执行的有效性。
周介铭作会议总结时,进一步强调了预算编审和预算执行工作的重要性。他指出,经费预算要优先保障民生、教学运行和学校事业发展。民生问题关系到学校稳定发展,考虑到经济发展和物价水平上涨,在学校财力允许的前提下,可适当逐步提高教工收入水平。同时,各单位负责人要重视经费预算编制工作,更新预算编制观念,加强与校内各相关经费归口职能部门沟通,结合各单位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科学申报经费项目,不能漏报、少报而影响年度工作任务。周书记进一步强调,各单位要清醒认清国家高等教育形势和我校今后面临的发展环境,坚持“量体裁衣、厉行节约、勤俭办学”的原则,在执行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刚性预算,按预算要求,切实将预算经费用到学院专业建设、学科发展、教学科研条件改善等方面,提高经费使用效益。针对部分委员对学校财务预算提出的相关意见,周书记谈到,各单位要加大预算政策宣传,积极推进校务公开和院务公开,加强对学院财务工作指导,增进财务部门与各单位之间、各单位与教工之间的信息沟通,加强对学校财务和学院财务监督,从而实现民主理财、科学理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