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厅发布2016年四川省环境监测工作要点

22.03.2016  08:48

  省环保厅发布2016年环境监测工作要点

  6月起发布21个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空气质量预报信息

  本报讯 (记者 刘宇男)今年起,我省将建立污染源监测与环境执法协同联动机制,对企业加大突袭性执法监测频次,每季度查处和曝光一批环境违法违规企业——3月21日,省环保厅发布《2016年四川省环境监测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提出,6月5日前,我省将正式对外发布 21个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空气质量预报信息。

  过去每季度一次的例行环境监测会事先通知企业。记者从环境监测处获悉,环保部门对污染源的监督性监测方式会有较大调整。今后,将加大不通知的执法监测频次,监测部门和环境执法部门一起到企业突袭检查,发现偷排漏排的,将以监测数据和现场检查情况为证据,对企业进行处罚。

  今年起,我省将建立污染源监测与环境执法协同联动机制,环境监测站将配合监管部门发现和查处违法行为。根据要点,各级环境监测站将联动环境执法部门,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测管协同”的执法监测,推动企业形成环保守法新常态。针对执法监测中发现的问题,环境监测站要进行综合分析,并对执法部门提出管理建议。

  今年内,我省还将初步建成全省城市空气质量预报预警体系。环保部门将完善与气象部门联合会商机制,不断提高预测预报准确度,确保6月5日世界环境日前正式发布21个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空气质量预报信息,方便群众合理出行,为地方政府启动应急措施、最大程度减轻重污染天气影响提供决策参考。

  要点明确,今年省控重点企业也要开展自行监测并公开信息,监测数据可自行通过媒体或网络向社会公开,当地环保局应进行情况核实并进行指导。

  我省现有国控污染源企业595家、省控污染源企业546家。2013年起,我省国控重点污染源企业已对排放的主要污染物进行自行监测并公开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