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种子协会关于安排2018年四川省水稻新品种比较试验的通知
有关单位:
为鉴定新育成水稻品种的丰产性和抗逆性等重要性状,为我省水稻区域试验推荐参试品种提供科学依据,经研究决定组织2018年水稻新品种比较试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试品种及承担单位
2018年共设置4个试验组别,10个试验组次,306个参试品种,50个试验点次的品种比较试验。其中山区1个组,参试品种22个;早熟1个组,参试品种43个;中熟3个组,参试品种99个;迟熟5个组,参试品种142个(承担单位及执行人见附件1、参试品种及供种单位见附件2)。
二、种子提供和接收要求
试验种子采取集中收集、分装,试验品种采用实名制,种子袋上编号与本方案品种编号一致。
承试单位执行人员在领取试验种子时,认真核对种子袋中品种的个数,检查是否有重名(号)的品种,播种后应保留种子包装袋,以备复查。
三、试验设计与管理
(一)试验田选择
应选择具有当地水稻土壤代表性、肥力水平中等偏上、排灌方便、形状规正、大小合适、肥力均匀的田块。试验田前作应经过匀地种植,秧田不作当季试验田。
(二)试验设计
采用间比法设计,不设重复,小区面积0.02亩。小区长方形,长:宽=2:1~3:1。
田间排列时,开头和最后一个品种均为对照品种。山区组品种数22个,每6个品种增设一个对照品种;早熟组品种数43个、中熟组(1~2组:各35个,3组:29个)、迟熟组(1~4组:各30个, 5组:22个),每5个品种增设一个对照品种。若试验田不够长需要转角时,需在转角首、尾增设对照品种。
(三)栽培管理
1、播种:按当地正常生产季节适时播种,同一组试验所有品种同期播种;应按当地大田生产习惯确定合适播种量;种子催芽前应作消毒处理。
2、移栽:一般采用播种移栽方式,用种量及密度应按当地大田生产习惯确定。同一组试验所有品种同期移栽,其栽插规格相同,每穴栽插谷粒数(1粒谷或2粒谷秧苗)应一致(常规稻品种可适当增加种植密度),移栽后及早进行查苗补缺。
3、保护行设置:试验四周应设置保护行,保护行不少于 4 行,种植对应小区品种。小区间、试验与保护行间间距不大于 33.3cm(1 尺)。
4、其他事项:整个试验期间治虫不治病;不使用植物生长调节剂;施肥水平中等偏上,切忌偏高或偏低;注意防止鸟、鼠、禽、畜等对试验的危害;田间管理要及时,同一组试验的同一项管理措施要在同一天内完成;其他栽培管理措施按当地大田生产习惯。
四、观察记载和结果报送
(一)观察记载
各试验点务必专人负责试验,确保试验过程和试验结果的真实性、科学性、准确性。本试验不查苗、不考种。按照本试验实施方案、《水稻品种试验观察记载标准》及《四川省水稻品比试验记载本》的要求进行观察记载、全区收获测产等。
(二)结果报送
承担单位应及时将书面总结(四川省水稻品比试验记载本)在10月20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邮箱:[email protected]),以便进行数据汇总分析,并将书面总结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四川省农科院作物所(地址:成都市锦江区狮子山路4号、联系人:刘文江、电话:13980626755、邮编:610066)。逾期将不予汇总。
五、特性鉴定
抗性鉴定由四川省农科院植保所承担、对提出米质检测申请的品种由四川农业大学水稻所统一种植并送样检测、转基因成分检测由具有资质的单位承担。
六、其它事项
1、试验期间如发生明显影响试验结果的意外事故,试验点应在7 日内电告、10日内函告试验主持单位,说明事故发生经过、发生原因、采取的措施以及对试验的影响,并提供相关图片、影像等资料。
2、试验期间将组织有关专家对试验实施情况和品种表现进行现场检查考察,对试验质量和参试品种进行现场评价。
附件:1.2018年四川省水稻品比试验承试单位及执行人
2.2018年四川省水稻品比试验参试品种及供种单位
四川省种子协会
2018年3月10日
四川省种子协会关于安排2018年四川省水稻品比试验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