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0年 四川民族地区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将达95%
(记者 陈淋)近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确定:到2020年,民族地区教育事业发展主要指标基本达到全省平均水平,逐步实现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普及学前一年双语教育,基本普及学前两年教育,有条件的地方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学前两年、三年毛入园率分别达到85%、75%。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县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目标全面实现。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0%以上,职普比大体相当。高等教育办学水平、教育质量和大众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服务民族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能力显著增强。涉及的主要范围是我省少数民族地区67个县(市、区)。
《实施意见》的第一部分明确了新时期我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教育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第二部分从全面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思想基础、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的高度,明确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民族团结教育、促进各族学生交往交流融合、促进各民族文化交融创新”的措施和要求;第三部分在充分考虑我省民族地区实际,并与国务院《决定》及国家和省制定的其它教育发展规划充分衔接的基础上,对民族地区在2020年基本普及学前教育、基本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基本普及高中教育、全面提升高等教育、继续教育和特殊教育水平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第四部分从“落实好专项人才培养计划、改革考试招生制度、提升内地民族班教育及服务水平、加强普通高校、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四个方面,提出了优化少数民族人才培养机制的措施及路径;第五部分以问题为导向,针对当前我省民族地区教育的特殊性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要通过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与管理、提升双语教育质量、加强学校体育和美育工作、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解决民族地区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第六部分从保障民族地区教育持续协调发展的需要出发,提出要通过完善经费投入机制、提升资助水平、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加强民族教育科学研究,全面提升民族地区教育保障水平、资助水平、信息化水平和教育科学研究水平;第七部分从加强党的领导、落实政府责任角度,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加强党对民族教育工作的领导,全面落实政府主体责任,提升教育帮扶水平,加强教育督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