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盘点2015年反腐七件大事
原标题:说说2015反腐七件事儿
核心提示:回望2015,反腐依然是中国最具热度的话题之一。越来越多反腐“禁区”被不断突围,反腐制度性建设不断加强,从治标走向治本的道路愈加清晰、深入,让我们透过一组典型案例看看2015年反腐新特点,也借此提醒哪些心存侥幸的干部们:2016年勿再顶风作案!
干扰、妨碍组织审查、公开发表与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相违背的言论....。.这十个词,你得懂!
今年以来,中央纪委在通报省部级官员违纪情况时,出现10个新提法:如干扰、妨碍组织审查,公开发表与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相违背的言论,档案造 假,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违反保密纪律,家风败坏,干预办案,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行非组织政治活动,在党内搞团团伙伙。
这一方面可以看出,官员的违纪情况复杂,反腐已进入深水区;另一方面也显示出,中央纪委的通报内容逐步详尽,措辞也更加规范。
2015年6月19日,中央纪委通报,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委对浙江省政协原副主席、党组副书记斯鑫良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通报 指出,斯鑫良在得知组织对其有关问题线索进行调查后,与其妻及部分行贿人订立攻守同盟,转移赃款赃物,干扰、妨碍组织审查,性质恶劣、情节严重。此后,中 央纪委在通报对栗智、徐建一、赵少麟、徐钢、令政策、肖天、乐大克、周本顺、谷春立、杨栋梁等省部级官员的审查结果中,也提及这些人存在“干扰、妨碍组织 审查”的行为。
2015年10月16日,中央纪委通报,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委对十八届中央候补委员,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原常委、南宁市委原书记余远辉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通报指出,余远辉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公开发表与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相违背的言论。
2015年8月14日,中央纪委对江苏省委原常委、秘书长赵少麟的通报中,提及其“公开散布与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相违背的言论”。
金融“蛀虫”小心了:监管风暴重磅来袭!
10月23日,2015年中央第三轮巡视启动,对包括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中国保监会、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等31家单位党组织进行专项巡视。
在31家单位党组织中,还包括国家外汇管理局、中投公司、国家开发银行、中信集团、光大集团、农业发展银行党组织,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5家银行党组织以及人寿集团、人保集团、太平洋保险集团、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4家企业党组织。
北京大学中国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吕随启认为,中央巡视组走进金融业是一个有序的推进,现在反腐已经上升到了国家战略高度,反腐不可能只反实体经济,不反金融。
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认为,作为证券行业的监管部门,证监会这么多官员落马,意味着反腐败正在揭开垄断领域潜藏的腐败风险,撕开潜藏的腐败网络。“这一次,金融领域的反腐是下了重手,决心非常大,采取了彻底性的反腐措施”。
【案例】
12月9日,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发布消息:免去姚刚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职务。
在此之前的11月13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席姚刚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统计显示,今年以来截至12月9日,包括姚刚在内,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纪律审查栏目通报了29名金融领域领导干部。
对群众身边腐败案件通报频率显著提高,“苍蝇们”别躲了!
中纪委监察部网站近日集中点名通报全国所有省份群众身边的“四风”问题和腐败问题,这是今年7月以来中纪委第六次集中“晒蝇”,反映了中央治理 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决心。同时也说明,一些地方基层党员干部“四风”问题和腐败问题积习甚深,亟待相关部门延伸触角、锁定盲区,对基层“蝇腐”挖树刨根。
截留农村低保户的“养命钱”,骗取农业保险的“救灾钱”,贪占社会抚养费的“孩子钱”,侵吞农民耕地补偿款的“土地钱”,克扣贫困家庭“扶贫款”……
今年下半年以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每月都会集中通报一批群众身边腐败的典型案例,至今已累计集中通报860起。14日,该网站又通报10起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海外贪官们:插翅难逃了,自首吧!
今年4月,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部署开展针对外逃腐败分子的“天网”行动。截至目前,行动共在68个国家和地区取得战果,从欧美发达国家追回 102人,美国48人,加拿大34人,澳大利亚19人,英国1人。其中,从美国首次强制遣返2名逃犯,从欧洲引渡回国4名逃犯,实现了美国、欧洲追逃追赃 工作的重大突破。在追逃手段上,从境外归案的738人中,直接缉捕的有305人,占41.3%,劝返300人,强制遣返30人,引渡和其它方式103人。
“天网”下设的“猎狐2015”已从64个国家和地区抓获各类外逃人员692名,其中,涉案金额千万元以上的160余名。最高检的“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共从29个国家和地区劝返遣返、抓获潜逃境外的职务犯罪嫌疑人105名,归案人数是近十年来的总和。
此外,截至目前,4月22日公布的“百名红通”人员中,已有18人落网。
2015年12月5日,在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下,中国司法、外交等部门及河南省追逃办密切协作,在美方配合 下,成功规劝潜逃美国13年之久的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黄玉荣回国投案自首。黄玉荣,女,1951年出生,曾任河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党委书记、河南省高速公 路发展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等职务,涉嫌贪污、受贿犯罪,2002年8月逃往美国,国际刑警组织红色通缉令号码A-417/3-2005。
2014年12月,中美执法合作联合联络小组反腐败工作组将黄玉荣案件确定为中美重点合作案件之一,双方集中人员力量联合开展调查取证等相关工 作。在最高检、公安部等部门指导下,河南省追逃办深入细致地做好各项基础性工作。在法律威慑和政策感召下,黄玉荣最终选择主动回国投案自首。
多年漂泊海外的黄玉荣在抵达北京首都机场时表示,我回到了祖国,回到了家。我坚信自己的决定是正确的,我对国家法律充满信心,一定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调查,交代清楚自己的问题。
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负责人表示,反腐败永远在路上。2016年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的态度不会变、决心不会减,“有逃必追、一追到底”。再次告诫在逃境外人员,早日回国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向“官雅圈”开刀 雅贿也无处藏身!
2015年,反腐加码,“雅虎”仍然不时“现身”。11月,热衷收藏名人字画的河北省国资委原主任周杰涉嫌受贿案开审;江西省峡江县原县委书记 宋铜,以支付紫砂壶款等名义收受钱款逾千万元被媒体称为“壶哥”;江西省景德镇市原副市长、“中国陶瓷设计艺术大师”冯林华利用“作品”洗白受贿钱款,一 个个案件令人咋舌。
文化界人士认为,官员热衷跻身文化圈导致社团组织行政化、官场化色彩浓厚。权力伸手文化圈、寻租空间巨大,不仅败坏官场风气,更不利于艺术发展。摘掉文化圈的“官帽”,去行政化改革刻不容缓。
记者采访发现,为行业协会摘“官帽”,一些地方已经在行动。如成都市今年大力开展清理领导干部在书画、艺术等协会中兼任领导职务的问题。河南省 纪委明确规定,非专业出身的领导干部,不论在职还是离退休,不得在各类书画、摄影、艺术等协会中兼任领导职务。 >>>
曾几何时,“捞够就退,退了就了”,成了一些干部所谓的“做官宝典”,总以为一旦退休,就可平安着陆,一切皆会既往不咎。然而,“天网恢恢,疏 而不漏”,反腐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近年来,随着一个个退休干部被追责被惩处,表明了中央对腐败“零容忍”的决心和魄力,打破了心存侥幸者欲借退休躲 避法律处罚的幻想。
【案例】
近日,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钦州市海洋局原副局长梁荣好受贿案一审宣判。已经退休3年的梁荣好因伙同钦州市原副市长陆钦华共同受贿400万元, 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去年6月,钦州市政府原副市长陆钦华因涉贪腐接受组织调查,梁荣好与其存在可疑账务往来引起纪委注意。在接受组织调查期间,梁荣好 主动交代其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办理海域使用证变更等收受贿赂等事实,并退还赃款。
钦州市水利局原副局长林秀兰于2008年退休,因2005年春节在家中收受水利工程中标包工头一笔5万元好处费被钦州纪委部门立案审查。法院最终以受贿定罪,判处林秀兰有期徒刑5年3个月,并处没收3万元、追缴违法所得5万元上缴国库。
今年3月,钦州纪检部门对已退休15年的钦州市水利电力局(钦州市水利局前身)局长王群力立案侦查。检方查明,现年71岁的王群力于2001年 退休后,涉嫌利用儿媳担任钦州市水利局水利建设管理站原站长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的好处费共计40万元。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调查 中。
别再瞒报“个人有关事项”,风险越来越大!
从在全国开展随机抽查和重点抽查,到随机抽查比例由3%-5%提高到10%,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抽查比例不断扩大,对官员“凡提必查”……新 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将不如实报告个人事项列入违反组织纪律要求,隐瞒不报就会受到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制度之篱越扎越紧,问责的力度在加 强,瞒报的“风险”在加大。
作为一项反腐倡廉的预防性制度,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在各地也在“升级”。多地开始“试水”科级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北京一些县区要求科 级干部报告,除本人工资、奖金、津贴以及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的资产和经营情况,也对因私出国(境)、配偶及子女的从业、移居国外境外等情况有要 求。
近日,广东省国资委原党委书记刘富才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和取消退休待遇。经查,刘富才未向组织报告擅自出国,长期滞留国外不归,拒不配合组织调查。舆论调侃刘富才当官当得“真任性”。
实际上,像刘富才一样“任性”的领导干部不在少数。去年以来,中纪委和各地纪检监察部门针对部分领导干部的通报中,“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成为一种新提法。
重要资产总被“遗忘”、出境出国“说走就走”、家属移居海外“不知情”……去年以来,中纪委和各地纪检监察部门针对党员领导干部的通报中,“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屡被提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