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四措施强力助推2014年农民增收
为确保农民人均纯收入同比上年增长15%以上,减少贫困人口1.29万人,剑阁县出台四条措施强力助推2014年农民增收。
一、转变发展方式、增加农民经营性收入。坚持以县第十一次党代会确立的烤烟、畜禽、林果、优质粮油、蔬菜五大主导产业发展思路,构建烤烟、高芥酸油菜、优质粮油、海椒、核桃、生猪、剑门关土鸡、低碳林业八大全产业链,大力实施“人均增养30只剑门关土鸡+20株核桃树种植”的农民增收计划和贫困人口“人均养殖100只剑门关土鸡+20株核桃树种植”的扶贫减困计划,力争以种养殖业为主导的农民经营性收入实现46.85亿元,增加8.5亿元。
二、加大技能培训、提高农民工资性收入。积极引导农村劳动力外出就业,鼓励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重点加强农民工就业技能培训,努力提升农民工人力资本水平,加大对农村第三产业和中小企业的扶持发展,提高经济发展就业容量,不断拓宽新型服务领域,为农村劳动力大规模转移就业开辟新渠道。全年劳务输出人口保持23万人以上,劳务总收入力争达到27.05亿元。
三、推进改革创新、增大农民财产性收入。大力推进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改革为重点的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加快集体土地所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房屋产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四权同步”的确权登记颁证试点。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有效推进土地流转、林地流转,建立土地股份合作社、土地股份公司、“大园区+小业主”、业主租赁经营、家庭农场等多种土地、林地流转模式,促进农村资源资产化、资产资本化、资本市场化,不断增加农民以土地经营为主的财产性收入。
四、强农惠农富民、不断增加农民转移性收入。认真落实好中央、省、市强农惠农的各项政策,把各类补贴资金及优抚特困救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农民手中,通过惠农政策落实促农增收。严格农民负担管理,将农民负担监管领域延伸到农村工作各个方面,坚持“政府主导、农民主体、社会补充”的原则,规范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行为,持续加大财政用于“三农”投入,不断增加农民转移性收入。(供稿单位 剑阁县委农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