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内对全省医疗机构抽查考核

25.09.2014  11:26
年内对全省医疗机构抽查考核  来源:四川日报
用考评制推进分级诊疗全面实施
【考核要点】    ●每所基层医疗机构至少与2所以上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签订双向转诊协议
     ●每所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至少与辖区内5所以上基层医疗机构签订双向转诊协议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建立转诊绿色通道,优先保障转诊患者获得门诊与住院服务
     本报讯(记者 石小宏)9月22日,记者从省卫生计生委获悉,为推行分级诊疗制度实施,年内省卫生计生委将在全省范围内,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展开抽查考核评价,针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据了解,此次考核内容包括,卫生行政部门要成立分级诊疗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组,将分级诊疗纳入医疗机构目标考核,制定县级医疗机构临床重点专科建设计划,组建市、县两级医疗联合体系,落实对口支援县级医疗机构任务,完善远程医疗网络建设,落实新农合报销政策,开展社区(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试点等。
     针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考核内容广泛、具体,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成立分级诊疗工作领导小组和双向转诊管理机构,制定双向转诊工作制度和流程。签订双向转诊协议,每所基层医疗机构至少与2所以上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签订双向转诊协议,每所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至少与辖区内5所以上基层医疗机构签订双向转诊协议。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建立转诊绿色通道,简化转诊服务流程,优先保障转诊患者获得门诊与住院服务。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在门急诊挂号室、取药处、入院手续办理处、出院结算处等区域设立专门的转诊服务窗口。采取多种形式向基层医疗机构定期公布门诊诊疗科目、医务人员的专业特长和出诊时间,逐步开放住院医师转诊预防服务。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落实转诊患者知情同意权,落实常见病双向转诊指南,落实转诊前医疗机构责任制,落实转诊病例信息交换和转诊患者全程医疗服务。
     按照省卫生计生委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在今年底前开展一次自我考核评价,根据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逐一落实,不断推进分级诊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