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2016年全省产业园区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总结的通知
14.12.2016 05:38
本文来源: 知识产权局
川知发〔2016〕133号
各市(州)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局、有关省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产业园区:
按照省知识产权局、省经信委关于省级知识产权示范园区工作的有关要求,请有关产业园区(名单见附件1)对照制定的试点示范工作方案,认真总结2016年知识产权试点示范相关工作,突出工作新举措、新亮点、新成效,形成工作总结材料;谋划2017年工作,形成2017年工作要点;填写《四川省产业园区知识产权情况统计表(2016年度)》(附件2)。请各市(州)知识产权局汇总本辖区内有关产业园区的总结材料和《统计表》的纸件及电子件,于2017年1月6日前报省局规划发展处。
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修订印发<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知发管字〔2016〕43号)要求,我省成都高新区、自贡高新区、绵阳高新区请于2017年1月6日前同时将2016年国家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工作总结(正式文件)和《统计表》的纸件及电子件报省局规划发展处。
联系人:兰夜明 杨柏强
电话:028-85541718 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省级以上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名单
2.四川省产业园区知识产权情况统计表(2016年度)
四川省知识产权局
2016年12月12日
本文来源: 知识产权局
14.12.2016 0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