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旅游局关于组织2014年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口试的通知

19.11.2014  20:07

各市、州旅游局,各位考生:

  我省2014年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笔试已顺利结束,口试将于12月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口试报名

  (一)缴纳考试费、打印准考证

  笔试通过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缴纳口试费,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口试资格。

  已缴费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口试准考证”。确有需要变动考试时间的,由考生所在单位或学校出具证明,于12月10日前向省旅游局提交书面变动申请,审核通过后另行安排考试时间,逾期不予办理,口试期间不再接受变更申请。

  (二)资格审核

  依照报名条件,口试前一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

  -17:00),考生携带相关证件、资料(附件2)到口试地点接受资格审核。

  (三)网上操作时间安排

  口试缴费时间:11月17日至11月28日

  口试、加试准考证打印时间:12月8日至12月15日

  二、组织考试

  口试于12月16日开始,考试在成都统一进行,各市、州旅游局配合口试考务工作,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口试准考证”为准。口试实行全程信息化操作与管理,口试规则附后(附件1),请考生仔细阅读。

  (一)考试分值

  1.中文类口试分值:模拟景点讲解75分,模拟途中讲解 75分,总计150分。

  2.外语类口试分值:模拟景点讲解65分,模拟途中讲解 65分,口译20分,总计150分。

  (二)考试要素

  根据导游员应具备的基本能力和素质要求,口试的考试要素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1.语言表达: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能力,包括语言表达的准确性、流畅性、逻辑性、生动性、感染力、说服力及身体语言的运用等。

  2.仪表礼仪:主要考察考生的仪表仪容和对礼节、礼仪的运用等。

  3.途中、景点讲解:主要考察考生导游讲解是否符合规范程序,关于途中线路、景点讲解内容的正确性、全面性、条理性,讲解是否详略得当、重点突出,具有一定讲解技巧。

  4.四川旅游知识:主要考察考生对四川旅游主要知识的掌握程度。

  5.个人展示和口译:主要考察外语类考生的语言组织和表达能力。

  三、考试收费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文件(川发改价格〔2014〕746号)的规定,2014年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口试费:中文每人60元、外语每人85元。

  特此通知。

   '附件1:四川省2014年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口试规则说明'下载

   '附件2:考生口试资格审核携带资料表'下载
 

  (联系人:韩曦、熊鸣忠;联系电话:028-86702062、86702879;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青莲上街2号省旅游局506室;邮政编码:610021)

  四川省旅游局

  201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