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关于加强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市场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

29.12.2014  17:2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为切实加强2015年元旦、春节(以下简称“两节”)期间的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有关工作,确保节日市场繁荣稳定,努力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市场环境,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办发电〔2014〕50号)要求,现就做好“两节”期间市场监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有针对性地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检查。一是在农村地区和城乡结合部,加强对小家电、日化用品、五金电料等生活消费品和涉农生产用品的监督检查,于2014年12月至2015年6月开展为期半年的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市场假冒伪劣商品专项整治行动。二是在城市中心区加强对不正当有奖销售和虚假宣传等节日高发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督和查处。重点查处侵害老人、儿童等辨识能力弱的消费人群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三是加强对大型批发企业、大型集贸市场等涉及面广、涉众面大的经营场所的检查力度,积极维护节日市场秩序,保护人民群众的节日消费安全。

 二、加大规范直销打击传销工作力度。一是进一步加强对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的监督管理,在突出直销服务网点、经销商店铺等重点场所监管的同时,重点把握直销招募、培训、宣传等环节。二是加大直销市场巡查力度,加强行政指导,依法查处直销违法违规行为。三是继续严厉打击传销,要保持高压态势,打早打小,露头就打,严厉打击各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依法严惩传销组织者、领导者。

 三、加大网络市场监管力度。一是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组织开展网络市场专项检查,切实规范网络市场促销行为。二是强化对网络交易平台的监管执法,严厉查处网络商标侵权、虚假宣传、不正当有奖销售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大对电子产品、家用电器、日用品等重点商品的整治检查力度。

 四、加强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工作。一是充分发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的作用,及时公示各类市场主体的登记、备案、监管等信息,使社会各界了解企业情况,为部门监管、企业自律和社会共治奠定坚实基础。二是组织各地工商行政管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辖区内的企业信息公示情况开展抽查,将违法企业载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对企业违法行为进行有力震慑。

 五、加强广告监管工作。将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与服务广告作为重点,加强日常监测监管,督促广告主、广告经营及发布单位加强诚信自律,严格规范广告发布行为,及时发现、制止查处以节日促销等名义发布虚假违法广告行为,努力营造健康、和谐、有序的“两节”市场环境。

 六、加大商标专用权保护力度。以高知名度商标、涉外商标和地理标志为重点,针对各类产品集中制造地区、商品集散地、商品批发市场以及周边地区、侵权假冒案件高发地,集中力量,全面深入开展打击侵权假冒行动。以保护商标专用权为核心,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严厉打击商标侵权假冒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七、加强农资市场监管。深化“红盾护农”行动,加大查处假劣农资案件力度,依法查处以“厂家直销”、“送货下乡”等名义走村串户销售假劣农资的违法行为,确保农民用上放心农资,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八、加强旅游市场监管。认真贯彻落实《旅游法》,会同旅游主管部门,加强“两节”期间旅游市场监管,严厉查处商业贿赂、销售假冒伪劣旅游商品、发布虚假违法旅游服务广告等旅游者反映强烈的违规违法行为,切实保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维护良好的旅游市场秩序。

 九、切实开展消费维权工作。一是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网络作用,在确保12315专用电话畅通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宽互联网、短消息、移动互联终端等受理渠道,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两节”期间消费者投诉举报。充分发挥“一会两站”和12315“五进”基层消费维权联络站作用,促进消费纠纷的源头解决。二是及时汇总分析“两节”期间12315数据,依法按规定发布消费警示、提示,有针对性地加强市场监管,依法严厉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三是加强消费维权宣传与教育引导,普及新《消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引导消费者科学、健康、文明消费,提高消费者维权能力。

 十、配合做好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积极参加地方政府和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组织的大检查和联合执法行动,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部门间的企业信用披露和信用约束措施,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局面,全方位、全时段、全角度的预防、打击和震慑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各地要思想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把加强“两节”市场监管和做好节日期间有关工作抓紧抓实抓好。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在当地政府领导下,切实加强对“两节”市场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把加强“两节”市场监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主管领导靠前指挥,各内设机构协作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要扎实做好“送温暖”工作。要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要求,进一步改进作风,自觉深入基层一线,尤其要深入到贫困地区和困难干部职工中去,走访慰问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离退休干部及困难干部职工,帮助解决实际问题。三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反对“四风”的要求。要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严禁各种违反廉政纪律和奢侈消费的行为。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利用培训中心等搞奢侈浪费,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将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将相关费用转嫁给监管对象。四要认真做好值守应急工作。要加强节日值班工作,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节日期间各项工作正常运转。要健全应急协调机制,妥善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及时报送重大事项和信息。要综合运用无线网络执法平台、移动查询终端等现代科技手段,有效开展网上预警防范和应急处置,提高节日市场监管效能。

 

                            工商总局

 

                           201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