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公布2016年企业工资指导线 基准线为8%

14.08.2016  17:35

  本报讯 (记者 徐璨) 昨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日前,省人社厅公布了我省2016年企业工资指导线:企业工资指导线的基准线为8%,上线(预警线)为13%,下线为3%。各类企业应该把工资指导线作为重要依据,积极展开工资集体协商。其中,因生产经营持续亏损,增加职工工资确有困难的企业,应通过集体协商,并履行职代会(职工大会)讨论等民主程序,职工工资可以低于下线增长、零增长或负增长。

  据了解,我省2016年企业工资指导线根据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企业职工工资状况确定,并通过了国家人社部审核和省政府的批准。各类企业应当把工资指导线作为重要依据,积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企业工资增长水平和工资分配方案,订立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协议),并将专项集体合同(协议)报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时,要着重体现劳动生产要素在分配中的价值,使职工工资水平随企业劳动生产率增长和利润增长有相应幅度的提高。同时,企业应不断规范协商程序、增强实效,提高职工参与度和总体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