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召开2016年五年制高职转录暨招生工作会

21.06.2016  23:18
 

近日,学院召开2016年五年制高职转录暨招生工作会。副院长吴明军、黄志祥出席会议,学院相关职能部门、教学系、五年制合作中职学校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要求,学院相关职能部门和教学系积极会同五年制合作学校加强学生教育教学工作,切实保障前三年的人才培养质量,培育学生“工匠精神”,促进学生德有所养、技有所成。

会议强调,五年制合作学校要切实贯彻招生“阳光工程”要求,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规范招生行为;严禁对考生和家长作违反招生政策与规定的任何承诺,不得进行虚假或夸大宣传;不得收取任何与招生录取挂钩的费用,不得未录取先收费。

会议还就2013级五年制学生转录、报到相关事项作了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