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4年“五好”县级工商联初评及复查结果的通知

17.11.2014  12:48

各市州工商联:

按照《2014年“五好”县级工商联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川联发〔2014〕18号)和《四川省“五好”县级工商联建设工作考核评价办法》和(川联发〔2014〕29号),我会将于12月启动“五好”县级工商联的认定工作,并将在十届四次执委会上进行通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名额

各市州工商联经认真初评后报送1-2个“五好”县级工商联申报材料,由省工商联进行最终评审,择优认定。市州工商联同时报送对2013年省工商联命名的“五好”县级工商联建设示范点的复查结果。

二、报送要求

请结合各市州“五好”县级工商联建设进度安排,严把初评关,于2014年11月30日前将书面申报材料(含“五好”县级工商联初评情况报告、四川省“五好”县级工商联建设工作考评表、四川省“五好”县级工商联推荐表、“五好”县级工商联复查报告)报送至省工商联会员处,同时报送电子版至[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杨晓瑜  02882820773

              钟道婷  02882820762

 

四川省工商业联合会

 

201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