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4年中秋国庆期间药品 化妆品市场流通领域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中秋、国庆两节将至,现就切实做好药品、化妆品流通领域监管工作,确保节日期间药品、化妆品质量安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强对节日期间药品、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
中秋、国庆是人民群众返家、出行旅游的高峰期。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认真分析当前药品、化妆品流通领域监管工作面临的形势,充分认识加强中秋、国庆期间药品、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完善监管机制,加大监管力度,落实监管责任,切实抓好节日期间的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二、突出重点,扎实做好节日期间药品、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有针对性地制定节日期间药品、化妆品流通领域监管工作方案,迅速组织实施,在节前安排至少一次集中检查,并持续加强节日期间的流通领域监管,扎实做好节日期间药品、化妆品市场监管工作。一是加强对药品零售企业的监管。要结合辖区实际,突出对中心城区、商业街区、旅游景点等区域和车站、宾馆等公共场所节日期间人员密集地域涉药单位的监管,重点督促药品零售企业严格供货方资格审查,规范购销渠道和票据管理,认真执行药品查验养护制度,保障药品质量。加强对零售药店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的监督和指导,严格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加强对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监督管理,防止药品从药用渠道流失和滥用,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规经营、使用药品的行为。二是加强对化妆品流通渠道监管。重点检查化妆品批发市场、商场、专卖店、美容院、美发店、洗浴中心、药店等化妆品经营使用场所,重点查看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是否严格实施索证索票制度,产品来源是否可追溯,严防无《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自制的化妆品、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化妆品、无批准文号的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无进口化妆品备案文号的进口化妆品的“四无”产品流入市场,依法惩处非法销售化妆品行为。
三、积极应对,切实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针对节日期间可能出现的各种突发情况,细化应急处置预案,密切关注药品、化妆品安全动态,部署足够应急力量,充分做好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准备工作。一旦发生药品、化妆品安全突发事件,要积极应对,妥善处置,严格执行重大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情况报告制度,及时上报相关动态和信息。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有关人员要全天保持手机开机状态,并畅通群众举报电话,及时调查核实和回复,妥善处理群众的投诉举报。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4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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