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市中区顺利完成2015年上半年政府采购工作
2015年上半年,我区政府采购工作在区委、区政府、局党组的领导下,继续加大政府采购力度,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制度、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加强政府采购的监管和检查。在监察局、公证处的监督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章程,“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操作招标,达到预期效果。现就今年一、二、三季度采购情况作如下说明:
一、 政府采购规模情况
加大政府采购力度,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目录。今年上半年全区政府采购预算2858万元,实际采购金额2626万元,节约资金232万元,节约率8.11%。通过政府采购,不但使单位得到实惠,更进一步规范了政府采购行为,节约了财政资金。
(一)从采购的项目构成看。货物类采购1911万元,;工程类采购681万元;服务类采购34万元。
(二)从组织形式来分。我区主要采取的是:集中采购、分散采购和部门集中三种形式,集中采购上半年季度完成了2626万元。
(三)从采购方式来看。主要是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和询价,其中:公开招标891万元,占采购总额的33.92%;竞争性谈判218万元,占采购总额的8.3%;单一来源318万元,占采购总额的12.11%;协议供货1172万元,占采购总金额的44.64%;询价27万元,占采购总额的1.03%。
(四)从采购主体分类情况看,上半年国家机关实现采购金额1926万元,占采购总额的73.34%,事业单位上半年事业单位实现采购金额698万元,是采购总额的26.58%;团体组织实现采购金额2万元,占采购比例0.08%。
三、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根据数据表明,我们还存在需要改进的地方。
一是我们要加大政府采购监督机制。以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力度,逐步完善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程序,加强工程类政府采购管理,与相关部门密切沟通和协调,使政府采购在工程项目实现新的突破。
二是完善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程序,努力做到应采尽采。在预算编制过程中,尤其是项目资金预算编制及预算追加过程中,必须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做到“四同时”、“二不变”、“一加强”,即政府采购预算与部门预算同时布置、同时编制、同时审核、同时批复;预算管理职责基本不变,编制程序基本不变;并加强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管理,强化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的严肃性和刚性。
三是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避免不必要的负面影响;加强政府采购硬件建设,完善政府采购内控制度,有效节约财政资金,降低行政成本,确保我区政府采购工作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