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永出村(社区)干部管理新规:不孝顺老人不得担任村干部

04.11.2014  13:14

        四川在线消息 (罗森波 张叶 四川日报记者 孔芒)11月4日,记者从泸州市叙永县组织部获悉,日前该县出台了《村(社区)干部管理办法》,从完善制度入手解决村(社区)干部“难选、难管、难当、难留”的问题。规定了8种情形不得担任村(社区)干部,其中一条就是有不赡养老人、不抚养子女或参与赌博、嫖娼、打架、酗酒闹事等严重违反社会公德情形的。县上出台《村(社区)干部管理办法》,就是让村(社区)干部明确了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此外,叙永县实行村干部集中座班制度和社区干部节假日轮班制度,并将上班的干部名单提前向群众公示。同时,考核时进行绩效考核和民主评议,不断激活村干部个体潜力。

        该县还制定激励保障政策,以公助形式结合本人意愿为在职村(社区)“两委”干部办理养老保险。根据实际需要,从优秀村(社区)主要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招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同时,落实正常离任村(社区)干部补助政策,为生活困难村(社区)干部建立台帐,并建立谈心谈话、走访慰问、适当补贴等党内关怀帮扶机制。另外,在职期间对取得国家承认的大专和本科学历的村(社区)干部,所在乡镇可给予学费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