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出台“容错”政策鼓励干部创新干事 6种情形干部可减责免责
6月6日,自贡市自流井区仲权镇正举行一场特殊的培训会,传达学习《自贡市鼓励创新优化干部干事创业环境的意见》。《意见》划定六大情形,对“试错”干部进行甄别,在责任认定上予以从轻、减免。
为鼓励干部创新、支持创业创造,《意见》健全甄别区分机制,定下规则“红线”。干部在干事创业中,若出现“试错”或创新结果不理想的情况,要根据六大情形来甄别:是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还是损公肥私、谋取私利;是按程序科学决策、阳光运行,还是独断专行、暗箱操作;是因认识局限、经验不足或不可抗力造成的失误,还是玩忽职守、滥用职权造成的损失;是对上级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还是阻碍、破坏;是在尚无明确禁止性规定前先行先试,还是在明令禁止后阳奉阴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是对限制阻碍改革发展旧机制旧制度的突破、重塑,还是明知故犯、违法乱纪。
根据六大情形,自贡明确,干事创业中出现“试错”,对勤勉履职,且没有腐败行为的干部,在责任认定上要予以从轻、减免。对改革创新、干事创业中出现问题,工作未达到预期目的或造成损失及负面影响的,根据实际情形予以甄别。此举旨在把有无改革作为、创新意识、担当精神作为干部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非主观故意发生工作失误、出现“试错”的干部不作负面评价,不影响提拔使用,激励干事创业者轻装上阵。
“比如说,一个干部负责的开拓性工作没有取得成功,组织在评价这个干部时,不会只看结果,而会根据其推进工作的过程进行综合研判。”自贡市委组织部副部长黄如贝介绍,自贡还健全澄清保护机制,对一些遭到错告、诬告的干部,及时反馈调查结果,并及时为干部澄清事实。
在仲权镇党委书记吕泉看来,这一“容错”新政,给了干部们一颗“定心丸”。“部分基层干部对一些创新突破性工作比较谨慎,有了这一政策,大家心里有了底,只要是出于公心,就放手去创新去干事,这从制度上保护了干部创新干事的激情”。(记者 黄泽君)
责任编辑:汪昕 来源:四川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