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常德连续发生两起烟花事故 8名官员被免职

01.01.2014  08:38

  本报长沙讯常德市在连续两天时间内先后发生两起烟花爆炸事故,安乡县发生的事故造成4人当场死亡,澧县的事故造成6人当场死亡。省安委办2013年12月31日就这两起事故的处理情况进行了通报,相关责任人受到免职或者记过处分。

  2013年12月27日下午2时许,安乡县竹林鞭炮厂擅自改变产品种类,将生产普通爆竹改为生产大红炮,将原有的机械装药改为人工装药,安排4人从事带药插引,因操作不当发生爆炸,整栋工房倒塌,导致4名插引工当场死亡。

  2013年12月28日上午7时30分许,澧县杨家坊乡燕涔村发生疑似制造烟火药爆炸事故,造成6人当场死亡。

  经初步调查,这两起烟花爆竹事故,分别是因违规操作、非法生产导致的。安乡县委研究决定,对履行监管职责不到位的下渔口镇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人大主席、安监站长和县安监局烟花股长予以免职,对县安监局分管副局长予以行政记大过处分、驻厂镇干部予以记过处分,待事故调查完结后再依法依规严肃追究;公安机关已对竹林鞭炮厂法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拘留。澧县县委研究决定,对杨家坊乡党委书记、乡长、分管安全生产的副乡长、派出所长、安监站长等5人予以免职。澧县公安局以涉嫌非法制造疑似烟火药爆炸物品罪对该事故予以刑事立案。

  省安委会已对常德市两起较大烟花爆竹事故的查处实行挂牌督办。同时,省安委会对常德市和安乡县、澧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记者颜宇东

(原标题:省安委会督办常德两起烟花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