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市长主动谈“邻避”折射治理理念之变
“邻避现象”的复杂之处就在于:对于公共利益而言,它是自我甚至“自私”、“不顾大局”的;而对于具体个体或某个范围的人群而言,它又往往是正当权益的声张,是对公权力“侵权”行为的抗议,是合理和“正义”的。相应地,作为城市管理者,在这个个体权利意识逐渐觉醒、政府公共服务职责渐成共识的时代,也就面临着前所未有的考验。
前天,由央地有关部门联合举行的“网络名人看广东”活动开启首日,网络“大V”们走进广州市政府,与市长陈建华面对面交流。有“大V”问:广州有没有出现居民对工业项目建设反感的情况?广州如何应对?陈建华直言,对于地方政府,相当一部分的公共设施都是“邻避”设施。并“拜托”各位“大V”对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邻避设施要笔下留情,因为没有一个市民能离开这些设施。
“邻避”一词,从中国一个特大城市市长口中说出来,显然引起了舆论的普遍关注。这一方面是因为,这一“舶来”的术语以前更多用于“民间”性质的语境,而其英文缩写“NIMBY”(Not-In-My-Back-Yard)的音译+意译,也多少显得有些生僻,从而影响了其在公众中的广泛理解和传播。此番“邻避”能以官方渠道得以表达,既体现出广州一贯的包容并蓄,也引发了更多人对这一术语的兴趣和好奇。从社会学常识的普及上说,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契机。
另一方面,则在更深一层的意义上,折射了今天的城市管理者在公共服务和行政理念上呈现出了可贵的进步。这并非谬赞。单说此次在1个小时时间里,广州市长回答了8个网络“大V”的问题,对反腐、垃圾焚烧、水治理、网络舆情等问题没有过多回避,这种坦诚和自信的心态便值得“点赞”。再回到市长谈“邻避现象”这一问题本身,其背后意味更值得分析。包括变电站、核电站、监狱、殡仪馆、垃圾焚烧厂甚至肉菜市场、垃圾中转站在内的所谓“邻避设施”,人们从来都是“又爱又恨”——既离不开它们,又强烈反对它们建在自家楼下或门口。原因无须赘述,无非担心这些设施对身体健康、环境质量和资产价值等带来诸多负面影响,从而激发利益相关者的嫌恶情绪,滋生“不要建在我家后院”的心理现象。面对这种明显的、涉及特定公众的悖论式态度,作为这些公共设施、公共服务组织者或提供者的政府怎么应对?是一味顺从、有反即退?还是付之强硬、寸步不退?或者有新的理念和思维?
“邻避现象”的复杂之处就在于:对于公共利益而言,它是自我甚至“自私”、“不顾大局”的;而对于具体个体或某个范围的人群而言,它又往往是正当权益的声张,是对公权力“侵权”行为的抗议,是合理和“正义”的。相应地,作为城市管理者,在这个个体权利意识逐渐觉醒、政府公共服务职责渐成共识的时代,也就面临着前所未有的考验。其中涉及诸多难题,最明显的莫过于公平问题。当一个需求紧迫的垃圾焚烧厂项目亟待建设时,假定每个个体与政府的博弈能量是相同的,则这个焚烧厂必然“无处安放”,从而最终对社会整体福祉不利。而现实中之所以类似的设施最终总能建成,正在于这种假定不存在,因为不同社会个体、社区群体的话语权、谈判能量存在明显差异。这就导致相对弱势的个体或群体,在影响项目决策、争取有关补偿时更容易“吃亏”。而这种不公最终又会导致一种恶性循环——最后谁都怕吃亏,谁都信不过官方说法,于是“闹”成为一种下意识的本能。
鉴于这一问题的复杂性,未来的解决途径必然也需要对行政理念和技巧提出更高要求。首先,行政部门自身要“正心诚意”。换言之,这些邻避设施本身应该绿色无害、安全性和环保性上应该对得起老百姓。其次,在邻避设施的分布、补偿上必须一碗水端平。从“不问路径但求抵达终点”的初级阶段向“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并重”的高级阶段过渡,不让老实人吃亏,不让顾全大局者受伤并逆反,这既考量社会公平,也是对政府良知的检验。此外,还要做好辅助手段、创新做群众思想工作的方式,少说大局、项目重要性,多谈安全性、利益补偿等个体关切。如此,方有望真正减少阻力,赢得共识。
(迦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