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工作督查报告

28.01.2016  17:48

  根据《财政部、农业部关于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的指导意见》(财农〔2015〕31号)、《省农业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农业〔2015〕50号)文件精神,为确保我市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工作落实到位,保证惠农政策发挥最大功效,2016年1月18日至21日,资阳市农业局与资阳市财政局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全市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推进情况

  2015年5月29日,全省召开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工作部署视频会议后,我市于6月9日召开了资阳市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工作座谈会,正式启动了资阳市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工作。

  (一)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兑现情况。由各县(市、区)农经局牵头,对镇乡上报的补贴面积进行了核实,全市175个乡(镇),2810个村、28086个社,114.91万户农户享受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共补贴面积3860795.52亩,兑付补贴资金45928.1万元。其中,雁江区兑付资金10735.88万元,每亩补贴标准132.35元;简阳市兑付资金13235.39万元,每亩补贴标准106.78元;安岳县兑付资金14209.48万元,每亩补贴标准118.47元;乐至县兑付资金7748.94万元,每亩补贴标准127.36元。资金兑付由县(市、区)财政局负责,目前已经通过“一卡通”帐户直接发放到享受补贴的农户手中。

  (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补贴政策执行情况。由各县(市、区)农业局牵头,对上报的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大户进行了审核。目前全市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大户申报面积公示、核查工作已全部结束。通过种粮大户申报,镇(乡)核查,县(市、区)农业局汇总、审核确认,2015年全市符合条件的种粮大户共372户,核实补贴面积27526.94亩,应补贴金额1623977.8元。其中,雁江区119户,补贴面积8197.1亩,补贴金额458486元;简阳市18户,补贴面积1499.5亩,补贴金额76206元;安岳县94户,补贴面积9413.46亩,补贴金额605644.4元;乐至县141户,补贴面积8416.88亩,补贴金额483641.4元。目前,全市补贴核实数据已上报省农业厅粮油处。

  (三)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情况。由于我市所有县(市、区)均为粮食生产大县,根据省财政厅要求,各县(市、区)均应单独组建农业信贷担保公司。截至目前,我市农业信贷担保公司的组建进度不一。雁江区:制定了两套方案,一是利用现有的投资公司平台(如区水务局下面的“禹兴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来承担政策性农业担保机构的全部工作,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的运行模式;二是成立全新的“资阳市雁江区农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属独立的(国有)法人企业。目前,该区农业信贷担保机构的组建正处于区常委会讨论阶段。简阳市:已确定以现有的雄州担保公司为基础,承担农业担保机构的工作。安岳县:由县金融办牵头,县财政、农业等相关部门配合,拟成立国有独资的“安岳县柠都农业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公司首期注资5000万元,省财政厅下达补贴资金2634.6万元,不足部分由县财政安排资金补足。担保公司的工商登记、验资、开户及报批等工作正在进行中。乐至县:由县金融办牵头,目前此项工作还处于向县委、县政府报送请示的过程。

  (四)农民补贴网络系统填报情况。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工作启动后,省上要求2015年农民补贴基础数据仍通过农民补贴网络信息系统进行报送。目前,只有乐至县完成了此项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一)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存在部分资金兑现未及时到户。一是部分县(市、区)在面积核实中没有按照《四川省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实施方案》要求,对不符合补贴范围的耕地进行剔除。二是由于部分享受补贴农户基础资料变更后,在系统中没有及时得到更新,少部分补贴资金没能及时发放给农户。

  (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补贴政策执行存在不足。一是补贴政策宣传不到位。部分基层干部和农民对补贴内容不熟悉。享受补贴的农户和面积与实际相差太大。二是对申报程序,特别是公示程序不重视。多数乡镇只在乡镇一级或村一级进行公示,甚至还有少数乡镇没有进行公示,且公示的内容不齐全。三是补贴资金发放不及时。2014年的种粮大户补贴资金,在2015年年底才发放到农户卡上。

  (三)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推进缓慢。各县(市、区)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工作整体推进缓慢。目前,简阳和安岳只确定了担保公司组名称和组建方式,雁江区提出了两个方案,还处于讨论阶段,乐至这项工作几乎处于停滞状态。

  (四)农民补贴网络系统填报严重滞后。按省上要求,分户数据由乡(镇)在2015年11月27日前上报到县(市、区),县(市、区)于11月28日前将分户数据上传至财政部。补贴兑付进度旬报表由县(市、区)在11月28日前完成填报;市(州)审核汇总后,于11月30前上报至农业厅。截至目前,仅乐至县农经局完成了数据的报送,雁江区农业局正在收集数据,简阳市农业局已确定专人从事此项工作,工作处于交接状态,安岳县此项工作还未正式开展。

  三、整改意见

  (一)开展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兑现情况的核查。一是严格按照《四川省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实施方案》的要求,将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剔除补贴范围。二是及时查准部分资金未到农户帐户的原因,完善享受补贴农户的信息资料,做到补贴资金应发尽发。

  (二)严格执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补贴政策。一是加强政策的宣传力度。让基层干部和农民充分了解政策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明确补贴对象、面积认定、补贴方式及补贴标准等各项内容。二是要严格实行乡(镇)政府和行政村两级公示制,提高奖励资金发放的透明度,确保公开、公平、公正。三是补贴资金拨付到位后,各县(市、区)要及时分配拨付。

  (三)加快推进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各县(市、区)要抓紧组建农业信贷担保公司各项工作的推进,明确牵头单位,公司名称、公司性质和组建时间。

  (四)及时做好农民补贴网络系统填报工作。未完成此项工作的县(市、区)要尽快理顺管理体制、明确管理职责。做好基础数据的收集、整理以及相关软件系统的录入和维护,要充分调动乡镇农业、财政站(所)积极性,确保按时完成资料报送等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