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第二次集中销毁一批电动三轮车

07.05.2015  17:00

集中销毁电动三轮车现场

  四川在线南充频道讯(记者 李霞)“啪啪啪……”随着一声声巨响,42辆电动三轮车在顺庆区某停车场集中销毁;这是自去年10月以来,南充市集中销毁的第二批电动三轮车。

   42辆电动三轮车被挖掘机一一销毁

  6日上午9点,随着南充市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大队长邓中一声令下,挖掘机师傅驾驶着挖掘机,来到整齐停放的电动三轮车前,一辆辆逐一销毁。

  “这是今年1月份以来直属一大队收缴的42辆电动三轮车,此次集中销毁,希望向广大市场显示交警部门对打击电动三轮车无牌无证上路、驶入禁区的决心,以及保持、维护良好交通秩序的决心,保障广大市民出行的利益”邓中说到,“下一步,直属一大队将对电动三轮车继续严厉打击,对驶入禁区的电动三轮车采取零容忍的态度”。

   自去年以来共收缴1559辆电动三轮车

  据悉,自去年10月16日以来开展市辖城区三轮车专项整治以来,南充市共收缴电动三轮车1559辆,集中销毁140辆,这是第二次集中销毁行动,上一次集中销毁收缴电动三轮车是去年12月1日。

  据了解,这些被销毁的电动三轮车辆都严格按照法律法规采取了调查取证、对外公示等程度,并按照市政府关于集中开展非法营运打击专项整治行动要求。

   电动三轮车属拼装车 不得上路上驶

  据交警部门工作人员介绍,电动三轮车属于机动车、拼装车,不允许上路行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更不能对其发放号牌;一旦发现上路行驶,将强制收缴、报废。同时,电瓶三轮车均是未进入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和产品公告目标,属于三无(无保险、无牌、无证)车辆,一旦发生事故,将无法获得赔偿,公安机关亦不能及时破案,对市民、乘坐人造成危害,请广大市民拒绝乘坐电动三轮车。

  “电动三轮车驾驶员不熟悉交通知识,不按交通规则行驶,随意横穿马路、随意变道掉头等,对交通安全带来很大隐患。”南充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副大队长莫新春介绍,为此市政府从去年开始开展多次专项整治,但少数从业人员从事非法营运屡打屡禁不改,为此管理部门对暂扣且对外公示满时间的电动三轮车集中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