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 四川21市(州)发布未来三天空气质量预报

27.05.2016  12:52

本报讯(记者 刘宇男)5月26日,省环保厅发布《关于发布环境空气质量预报信息的通知》。6月1日起,21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将发布未来三天空气质量预报信息,公众可通过环保部门网站、相关微博及微信、空气质量APP等查看城市空气质量预报。

今年1-4月试预报评估表明,21个城市空气质量等级预报准确率平均为84.9%。6月1日起,我省将正式开展21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未来三天空气质量预报信息发布工作,省级和城市级同步发布。省级发布工作由省环境监测总站负责,城市级发布工作由各市(州)环保局负责。发布内容包括城市空气质量等级(优、良、轻度污染、中度污染、重度污染、严重污染),AQI指数,首要污染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