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局“五结合”推进“明厨亮灶”工作

25.06.2015  16:43

一是与行政许可相结合。对新开办的餐饮单位,引导其按照“明厨亮灶”的要求,优化场所布局,做到屋顶有吊顶、墙面有瓷砖、门窗有窗纱、原料有货架、消毒有设施,达到清洁、明亮、干净、安全的要求。

二是与量化分级管理相结合。将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作为量化分级动态评定的重点内容,对餐饮服务单位进行动态等级评定,鼓励餐饮服务单位积极实施“明厨亮灶”。

三是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对部分主体责任意识淡薄、经营条件差、不主动开展“明厨亮灶”工作的餐饮服务单位,加强日常监管,督促餐饮服务单位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提升自身管理水平。

四是与示范创建工作相结合。将餐饮服务单位实施“明厨亮灶”作为创建示范单位的前提条件,对积极开展“明厨亮灶”工作、诚信守法经营的餐饮服务单位,加大宣传培育力度,优先推荐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

五是与食品药品安全宣传相结合。拓宽工作渠道,与社会团体、新闻媒体等单位积极联合,广泛宣传“明厨亮灶”,逐步形成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和社会共治的浓厚氛围。

截至目前,广安市共完成“明厨亮灶”工作的餐饮单位已达41家,正在积极推进的餐饮单位132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