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反复挖路 成都等4市将率先启动地下综合管廊建设
为加强四川省城镇地下管线建设管理,保障城镇安全运行,提升城镇化发展质量,昨(13)日记者获悉,我省公布了《关于加强城镇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到2025年,全省将建成较为完善的城镇地下管线体系,大幅提升城镇地下管线应急防灾能力和安全运行水平。
根据《意见》,我市将与自贡市、绵阳市、南充市在今年先期启动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建成地下综合管廊的区域,凡已在管廊中预留相关管线位置的,不得再另行安排管廊以外的管线位置,避免反复开挖的现象。
城镇地下管线普查
实现管理平台数据共享
《意见》提出,我省将全面开展城镇地下管线普查。普查工作要以供水、排水(含雨水管、污水管及雨污合流管)、燃气、电力、通信、广播电视、工业等管线及其附属设施为重点,认真查实地下管线的规模大小、位置关系、功能属性、产权归属、运行年限等基础信息,了解掌握各类地下管线的运行状况。
与此同时,我省将建立健全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意见》提出,要制定地下管线信息数据的交换标准,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汇总并提交目录清单,充分利用现有测绘地理信息成果,尽快建立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并预留通用接口,实现与各地数字化信息管理系统等平台的数据共享。在系统建成后,要有效利用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对城镇地下管线现状进行快速查询和综合分析,为城镇规划、建设、运行和管理提供决策依据。2015年9月底前,设市城市完成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的建立工作。
城镇地下管线建设
要力争一次敷设到位
规划方面,《意见》指出,地下管线综合规划应统筹考虑地下管线与城镇现状、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的衔接,加强与道路交通、人防建设、地铁交通等地下基础设施建设间的协调。
按照“先规划、后建设”原则,我省将对地下管线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进行规范管理。施工企业必须按确定的放线区位进行施工,严禁在情况不明时盲目进行地面开挖作业等“野蛮开挖”行为。《意见》还提出,要按照“先地下、后地上”原则,依据经批准的地下管线综合规划和市政道路建设计划,统筹安排道路建设和地下管线建设工程。在制订市政道路建设、维修和改造年度计划时,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及时告知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以便其指导管线业主单位相应制订各专业管线年度计划,并与市政道路建设年度计划同步实施。城镇地下管线建设要力争一次敷设到位。建立健全市政道路施工掘路总量控制制度,严格控制道路挖掘数量和规模,减少“马路拉链”现象。
在地下管线安全运行管理方面,要建立健全城市管理部门、地下管线行业主管部门和各管线产权单位积极联动的巡视养护和隐患排查制度,强化地下管线的安全运行管理。同时要加强地下管线隐患排查工作,重点清理占压地下管线的违法建筑、存在安全隐患的废弃和“无主”地下管线,并限期整改或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