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工商查处系列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案

01.03.2016  18:29

骚扰信息这么多 原来个人信息被倒卖

德阳工商查处系列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案

 

自去年购买新房后,家住德阳市旌阳区的肖女士就没清静过,每天都有装修公司打来电话和她谈装修,最多一天肖女士接到30多个装修公司电话。最后肖女士不得不换掉用了多年的电话号码……一查才发现,原来肖女士的个人信息在购房过程中被倒卖了。

新《消法》第二十九条明文规定“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消费者同意。经营者及其工作人员对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德阳市工商局分析近年来的消费投诉发现,促销骚扰电话投诉比例越来越高,因此,在“红盾春雷行动2016”专项行动中,该局将严查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行为作为重点,查处大型商品零售商、网络科技公司、装饰装修、物业公司等行业经营者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系列案件。

其中,该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一大型商品零售商不正当竞争行为中,发现该公司电脑中存储有大量近两年德阳购房消费者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联系电话、住址、身份证号码、住房面积、车牌号码等信息,经调查发现这些信息主要被用于短信、电话营销。经深入调查,发现了一条非法提供、泄露、买卖消费者个人信息的灰色产业链,涉及建材、家居、装修公司、广告公司、互联网科技公司、大型商品零售商。最终,该局对零售商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行为予以行政处罚。

该局查处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系列案件后,及时总结经验,制发《关于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权案件查处的要点说明》,向基层工商机关详细介绍了此类案件调查领域、法律适用、调查思路及取证方向等。在市工商局指导下,基层工商机关顺利查办违规向消费者发送商业信息案件3件,违法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案件2件。

其中,中江县工商局成功查处该县某医院违规向消费者发送商业信息案。该院为扩大知名度和影响力,未经消费者同意,与一营销公司达成协议,以3000元的价格委托其向中江县手机用户定期发送10000条商业信息。截至案发之日,当事人不能如实提供其委托营销公司的具体信息,发送商业信息条数无法核实,无法计算违法所得。该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处罚款。

截至目前,德阳市工商系统共查处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案件15件,责令全部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侵权行为,并对15家违法当事人处以共计46万元行政处罚。(撰稿:颜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