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微博 打热线 四川工商携手消费者共筑市场监管“天网”
“买到一种名为得尔可斯的糖,其外包装与商标文字有山寨模仿知名糖果品牌阿尔卑斯之嫌”,1月17日,网友@“四川工商”政务微博。工商执法人员迅速行动,对成都西博西南食品城展开拉网式检查,现场查获涉嫌仿冒的“得尔可斯”牛奶糖,并立即溯源追踪到山东临沂市生产厂家。
点点鼠标,打个电话,即可通过工商微博和12315举报身边的违法行为。自“红盾春雷行动2014”开展以来,四川工商部门从群众举报和媒体报道中梳理案源线索,针对群众关注的房地产虚假宣传、农村市场伪劣商品开展了多项专项治理活动。截至目前,全省工商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51340人次,检查经营户143760户,检查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12456家,整治重点区域3917处,捣毁制假售假窝点52个,立案查处案件2347件,案值4723.67万元,移送司法机关27件。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申诉举报2046件,发出消费警示3946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20.8万元。
据省工商局执法人员介绍,消费者反映多集中在伪劣商品、“傍名牌”和“虚假宣传”。1月19日,媒体报道我省农村市场有山寨商品销售,省局立即安排成都、广元、自贡等地工商部门进行市场检查。成都市工商局在金堂县查获涉嫌仿冒大白兔的“客客”牌小白兔奶糖107.23公斤。执法人员分析,目前市场上的“傍名牌”行为主要有3种形式:一是打“擦边球”,模仿著名的商标品牌,使消费者误认为是著名产品而购买,如将“营养快线”改为“营养抉线”,“康师傅”改为“唐师傅”等等;二是将商标改为商号,将著名的商标注册成为自己的公司商号、混淆公司名称与品牌名。如将“香飘飘”作为企业名称的“浙江香飘飘XX公司”等。三是“海归壳派”,通过国际注册公司在海外注册公司和申请商号,使消费者误认为是国外公司生产。
“虚假宣传”同样花样繁多。药品的违法广告无相关部门的批文,内容超出主治功能,含有违反科学规律,表明或暗示包治百病、适应所有症状夸大功能、宣传疗效的内容;医疗违法广告使用患者名义作产品功效的证明;保健食品广告使用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宣传治疗作用;化妆品广告则使用不科学的语言、夸大宣传产品功效,以吸引消费者眼球。省工商局执法人员介绍,四川某电视台发布的“雪莲净斑霜”化妆品广告称:“雪莲净斑,各种色斑一擦就掉”,就属于典型的虚假宣传。在“红盾春雷行动2014”中,全省工商系统监测报纸、电视、电台、网络、DM、印刷品等各类广告91526条次,立案查处虚假宣传案630余件。
违法者将欺诈矛头指向老年人群。近日,隆昌县工商局接到消费者投诉称,位于隆昌县某土产公司二楼,有人涉嫌利用养生报告会组织老年人开会,虚假宣传称“快清胶囊”保健食品为具有九大治疗功效的药品,并以“免费旅游”为幌子将一位老人带到永川以每件7176元的价格订购了4件。订货现场交了1000元定金,因其凑不足货款,当事人便鼓动其到银行提前支取了一张三年期的2万元定期存款用于支付货款,利息损失2832元。工商执法人员调查发现当事人行为涉嫌违反《四川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第十二条“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自己的商业信誉或者在商品的质量、制作成份、性能、用途、生产者、产地、来源、有效期限、价格、售前售后服务等方面作引人误解的或虚假的宣传”的规定,已构成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违法行为。目前,该案正在调查处理之中。
为维护节日期间的市场秩序,四川省工商局28日下发《关于强化春节期间“红盾春雷行动2014”的通知》,要求各级12315工作机构统一安排人员值班备勤,及时处理各类投诉举报。对属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职责的投诉举报,要依法及时处理;对不属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辖的投诉举报,要迅速转交其他部门处理,并主动做好配合工作,确保每一件投诉举报的处理工作落到实处。同时,各地工商部门将加强对辖区内景区、商场、餐饮住宿等消费投诉多发区域的重点监管,大力开展对文化市场、旅游市场及烟花爆竹等重点商品市场的监管,把商品质量监测中发现的不合格商品作为春节期间市场检查重点,严格下柜、退市、停止销售等措施,切实净化节日市场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