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煤集团召开稳定工作座谈会

30.09.2015  16:19

为贯彻落实省委和省国资委党委关于稳定工作一系列指示要求,安排部署集团公司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维稳工作,9月11日,川煤集团党委在总部十楼会议室召开稳定工作座谈会。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景宏年,总经理刘万波出席座谈会。集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工作委员会主任于忠主持会议。

座谈会上,景宏年充分肯定了各公司前八个月就维稳方面所做的努力。针对集团公司的整体维稳工作,景宏年讲了三点意见。

一是认清形势,明确目标,增强做好稳定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集团公司稳定形势环境复杂多变,任务十分艰巨。主要表现在6个方面: 不稳定问题呈现多发易发趋势;新旧矛盾相互交织,部分涉稳事件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由于企业效益持续下滑,职工队伍出现不稳定的一些苗头;存在维稳工作不到位现象;存在思想政治工作不到位现象;个别领导缺乏担当精神。 各公司要切实把做好维护稳定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坚决防范非访越级访和规模到省集访事件,坚决防范发生群体性事件、个人极端事件,坚决防范发生重大安全事件,确保集团公司大局稳定、矿区稳定。

二是完善机制,主动维稳,坚决打赢新形势下维稳工作硬仗。 舆情应对要快速精准。 要抓好舆情特别是网络舆情监控,发现涉及稳定的敏感信息和网络谣言,及时报告集团公司和当地有关部门依法尽快处置;要加强对重点群体、重点对象组织串联聚集动态的预测和关注,拓宽信息来源渠道,加强情报会商研判,做到有效预警、主动防范;要及时了解掌握、综合分析职工思想动态,有效引导职工群众正确认识改革、正确对待利益调整、理性表达个人诉求。 信息报送要及时畅通。 要认真落实值班制度和信息报送制度,庆典、纪念活动和重大节日等敏感时期要启动情报信息每日会商研判制度和稳定情况日报告制度;重要情报信息和突发事件应第一时间报告,做到涉稳信息报送及时、畅通、有效,坚决杜绝漏报、迟报和瞒报行为。 信访维稳力量要整合加强。 要适应三项制度改革要求,整合现有信访维稳力量,建立党群系统参与信访接待工作制度,充分发挥党群职能部门和行政业务部门的整体功效,努力构建“统一领导、部门协调,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信访维稳格局。 涉稳处置要科学、有序、合法。 要严格执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加强评估问责;要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做好矛盾纠纷和涉稳隐患摸底排查;要严格落实信访稳定工作“一岗双责”,严格领导接访包案制度;要坚持分类化解,坚决防止形成“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错误导向;抓好重点人员视线内管理,加强教育疏导。 扶贫帮困要突出实效。 各级工会组织要建立完善集救助、维权、服务为一体的帮扶服务体系,切实做好改革图存、减亏止滑中困难职工帮扶工作;各级工会要积极争取所在市总工会困难职工救助资金;要建立完善领导人员一对一帮扶困难职工制度,每一名领导人员都要对口联系帮扶一户困难职工家庭;要组织好重大节日送温暖活动,开展好日常帮困和慰问,做好临时特殊困难职工帮扶工作,坚决防范因生活困难无法生活而发生个人极端事件。 基层党支部要在维护稳定中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要加强基层党支部组织建设,选好配好党支部领头人,加大党支部书记培训力度,把如何做好维稳工作作为党支部书记培训内容。 要全力做好重大节日和重要庆典、重大活动期间维稳工作。

三是加强领导,强化督查,确保维稳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加强对维稳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属地管理、分类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稳定主体责任,各公司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组织指挥、亲自督促落实;要强化联动联处,主动融入属地对稳定工作的统一领导,主动向属地相关职能部门报告安保维稳形势,主动寻求属地党委政府的支援配合;要加强稳定工作应急处置预演预练,做好应急处突准备;要强化督导检查,及时发现纠正问题,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研究制定维稳工作考核办法,将维稳工作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年度考核内容,增大权重系数,逗硬考核奖惩,推动各项维稳措施和上级要求落地,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要认真落实维稳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于忠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出四点意见。 一是 各公司要将景宏年同志讲话精神迅速传达到所属二级单位。 二是 各公司要迅速行动起来,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将维稳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 各公司要加强工作督查,及时了解掌握维稳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并切实加以研究解决。 四是 各公司于2015年9月18日前将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报送集团公司党群工作部。

攀煤、芙蓉、广能、达竹、广旺、鼎能、焦化公司党委主要领导就本公司主要矛盾纠纷和涉稳隐患、稳定形势研判、工作措施及意见建议等内容在会上发言。

集团公司安监局长、副总师;各公司党委书记、副书记、工会主席及信访部门、党委工作部主要负责人;集团公司办公室、党群工作部、人力资源部、企业管理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其他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