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渝人大搭桥联动携手合作
黄新初率团赴重庆签署合作协议
自古川渝一家亲,而今共赴新征程。为深入贯彻中央关于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战略部署,全面落实四川重庆党政联席会议、四川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7月23日,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和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在重庆签署合作协议,从协同立法、联动监督、协同开展代表活动、强化人大制度理论与实践研讨等方面通力协作,为助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贡献人大智慧和力量。根据四川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彭清华的安排和委托,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黄新初率团赴渝出席签约仪式,与重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轩共同签署协议。
签约前,张轩、黄新初分别介绍重庆、四川人大有关工作开展情况,并就联动监督、协同立法等工作提出思路和举措。黄新初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作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战略部署后,川渝之间开展了系列交流、互动、签约,呈现出唱好“双城记”,建设“经济圈”,打造“增长极”的新热潮、新气象。最近,四川省委召开十一届七次全会,就加快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作出决定,并对深化川渝人大合作,助力区域协同发展作出重要部署安排。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中,充分发挥人大制度优势,不断深化地方人大合作,共同研究解决区域协同中的共性问题,共同保障改革发展中的共性需求,共同助推国家重大战略顺利实施,是川渝两地人大的使命所在、职责所系。川渝两地有着山水相连的区位地理环境、人文相亲的社会文化底蕴、产业相融的经济发展格局,也面临着“双核凸起、相间竞发”“大城市、大农村、大山区”的基本省情市情,加强川渝协同立法,建立相对统一的、衔接的、稳定的法治环境,很有必要,也大有可为。
围绕加强川渝人大协同立法工作,黄新初提出五点建议:一是推动实现立法主体良性互动。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建立川渝人大常委会定期会商、秘书长沟通协商、专委会工作交流、市州区县人大工作对接等机制,发挥两地人大代表在协同立法中的重要作用,加强代表工作互动,共同落实协同立法任务,共同提升协同立法的质量和效率。二是推动实现立法规划科学衔接。加强立法规划和立法计划对接,做到彼此呼应、相互协调,最大限度发挥立法资源和制度规范方面的协同推进优势。三是推动实现立法项目重点聚焦。加强交通、产业、创新、开放、环保、民生等领域的协同立法。近期,协同开展好优化营商环境、铁路安全等方面的立法调研论证,适时制定出台相关地方性法规,为双城经济圈建设提供坚强法治保障。四是推动实现立法工作密切协作。加强在起草、调研、论证、实施等各个环节的沟通合作,推动形成立法项目协商确定、立法文本协商起草、立法程序同步推进、立法成果共同运用、法规实施联动监督的协同立法新格局。五是推动实现立法资源充分共享。发挥两地科研单位、立法协作基地、立法联系点、立法专家库等作用,探索建立协同立法信息共享、专家共享、平台共享等制度机制,为协同立法提供良好的软硬件支撑。
考察重庆高新技术发展情况
根据签署的《四川省人大常委会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协同助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合作协议》,双方将立足人大职能,依法协同助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重点工作和重大任务的推进,深入开展交流合作,有效进行协作联动。双方将加强协同立法,就立法项目、年度立法计划及其它有关问题进行研究讨论并予以明确,协同开展相关领域地方性法规清理,加强备案审查工作,对制约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有关条款,依法予以废止或者修改。双方将联动开展监督,每年将选定1至2个与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有关的重要事项、重大项目,通过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等形式,联动开展监督。
协同开展代表活动是重要合作内容之一。双方将把助力双城经济圈建设作为两地省市人大代表专项活动的主题,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中的作用,组织两地人大代表开展跨区域视察调研活动,就双方关心的重大事项提出议案建议。双方还将以两地人大制度研究会为依托,紧扣人大法定职权开展专题性研讨,为两地人大助力双城经济圈建设提供智力支持。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王宁,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刘作明,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秘书长焦伟侠,以及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办事工作机构主要负责人一同赴渝参加签约活动,并考察重庆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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