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10岁女童遇害案 面对拒不执行法院还能做些什么
原标题:大连10岁女童遇害案,面对拒不执行法院还能做些什么? | 新京报专栏
对于受害人家属来说,因刑案引发的民事赔偿本不该那么难。
文 | 王琳
近日,大连10岁被害女孩淇淇的母亲贺美玲向媒体反映,案发近两年来,行凶者蔡某某父母什么赔偿款也没给,而对方的房屋也没变卖成功。
这一消息,再度触发了舆论对未成年人犯罪及对刑事案件中引发的民事赔偿执行难的关注。
128万余元赔偿款
仍有实现的必要
据媒体此前报道,2019年10月20日,13岁的蔡某某将年仅10岁的淇淇杀害。因蔡某某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警方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2020年1月,淇淇父母提出民事诉讼。同年8月10日,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判处行凶者蔡某某的父母向受害人家属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128万余元。
但是,这起因刑案而引发的民事诉讼,遇到了赔偿执行难的问题。在被告超越法定期限仍未予履行执行义务之后,2020年9月8日,贺美玲向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与前些年相较,司法实践的进步在于,民事赔偿的每一次受阻,救济渠道仍向执行申请人畅通。如,贺美玲称行凶者蔡某某父母什么赔偿款也没给,对方的房屋在经过两次司法拍卖流拍及变卖程序无果后,如今,该房屋已过户到她名下。可能因涉及“凶宅”,无论拍卖还是变卖都将面临不确定性,而不能解决受害人家属眼前的困难。
此案与一般刑事案件附带民事诉讼相比,还有其特殊之处。由于被告人蔡某某不满14岁,司法机关没有追究其刑事责任,而是对其采取了收容教养3年的措施。因此,此案剩下的程序成了单纯的民事诉讼。
对于淇淇父母来说,过户的房子无法挽回一个鲜活的生命。仅就民事赔偿而言,128万余元这个定格的数字,仍有实现的必要。可以说,房子过户也是法院在强制执行上的一种努力。而且,房产本身的价值还在,也有变现的一天。只是将这一责任推给了受害人家属,又平添几分不公。
此外,还有报道称,蔡某某的父母还因未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被司法拘留15日。司法拘留、强制过户等,均为法律赋予的法院解决执行难的强制措施。
面对“四不策略”
法院还能有何作为?
当然,对蔡某某的父母来说,可能司法拘留也无法唤起其应承担的赔偿义务。依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在法律上如果严重阻碍民事裁判执行工作的,法院可以依法对责任人采取拘留等强制措施。情节严重的责任人,还可追究其刑事责任。
那么,是否加大执行措施的强制程度,需要法院综合蔡某某父母的行为和表现来判断,旁观者无从评价。法院曾称,会同步对蔡某某家在这一年中财产转移情况进行调查。希望调查进展及结论,能及时通报给受害人家属。
此案还提出另一个司法实践中常遇到的老大难问题——当被执行人以不应诉、不出庭、不执行、不配合等“四不策略”对抗法院的生效裁判,法院除司法拘留外还能有何作为?
其实,“四不策略”所侵犯的,不仅仅是赔偿申请人的财产权益和精神权益,更是对法院和国家法律的公然藐视。藐视法庭脱离了原告与被告间的讼争,而成为藐视者和审判者之间的对抗。于“四不策略”之下所流失的司法权威和法治尊严,已然令法院也成输家。
前些年,曾有全国人大代表提出应设立“藐视法庭罪”来归责这一行为,不失为一种进路。在执行难已大幅纾解的背景下,也希望立法机关能关注到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和刑案引发的民事诉讼执行仍然较难。毕竟,这在实现司法正义的过程中,无法绕过。
特约撰稿人 | 王琳(法律学者)
责任编辑:刘光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