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药采联办〔2014〕46号关于对山东绿因药业有限公司列入不良记录的通知
21.11.2014 20:04
本文来源: 药械采购与监管
各市州药品集中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直及中央在川医疗机构、相关生产企业:
山东绿因药业有限公司对甲状腺片(规格:40mg)配货不到位。按《四川省基本药物采购配送管理办法(试行)》和《四川省药品等上网交易生产经营企业不良记录管理办法》规定,对山东绿因药业有限公司采取以下处罚措施:列入一般不良记录并在网上公示,取消违规品种甲状腺片的上网资格,且该品种三年内不得再参加四川省基本药物的集中采购工作。
本通知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4年11月20日
本文来源: 药械采购与监管
21.11.2014 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