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两企业将获进口原油使用权
19.07.2015 08:07
本文来源: 中小企业局
日前,进口原油使用资质国家评估专家组完成了山东多家地炼企业的现场核查评估工作。其中,垦利石化作为全国第三家、山东省内第二家申请进口原油使用资质核查评估的地方炼油企业,有望在近期获取该资质。利津石油化工厂有限公司也将紧随其后获得资质。此外,东营市海科瑞林化工有限公司与中化弘润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等企业已考核完毕,有望获取原油使用权限。
长期以来,进口原油一直被“三桶油”等央企垄断,地方炼油企业的原油供应问题一直是油气领域改革关注的焦点之一。随着国家加大对雾霾等大气环境的重视,及对成品油质量升级的迫切要求,加快进口原油领域改革对地方炼油企业放开进口原油使用资质,准许地方炼油企业加工进口原油,成为国家在油气领域深化改革的重要举措。
据2015年2月16日国家发改委下发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口原油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允许符合条件的地方炼油厂在淘汰一定规模落后产能或建设一定规模储气设施的前提下使用进口原油。据悉,目前国内符合标准的地炼企业共有21家,其中18家炼厂均位于山东省内,合计产能达8320万吨/年,占山东地炼总产能的65%。目前,这18家地炼企业均提交申请材料,但由于门槛较高,估计部分地炼企业难以胜出。
卓创资讯分析师张斌认为,随着原油进口使用权的落地,山东地炼真正洗牌即将开始。据国家发改委发要求,新增用油企业用油数量依据淘汰自有或兼并重组的落后装置能力、建设储气设施规模的一定比例确定18家山东地方炼厂,若要申请原油进口使用权,就必须至少淘汰1480万吨的产能。山东地炼一次加工能力不排除面临“腰斩”的局面。
此外,2014年10月份省政府对外公布《山东地方炼化产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时提出:到2017年,全省地方炼化行业原油一次加工能力控制在1亿吨/年之内;淘汰及转产落后企业20余家,缩减落后炼油产能约1200万吨。这对加工能力偏小的地炼企业造成根本性影响,前景堪忧。
尽管如此,一些市场人士对地炼未来发展方向还是比较看好。一方面,随着进口原油使用权对地方炼厂的不断下放,解决长久以来困扰民营炼厂“无油可炼”的局面。另一方面,部分地炼企业在申请原油使用权之后,可以将进口配额、原油贸易、码头保税区等纳入全产业链发展,获得更大发展空间。
本文来源: 中小企业局
19.07.2015 0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