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中层正职领导人员选任工作的通知

10.12.2015  17:57

 



各分党委、党总支,各学院、部门:



按照《2015年成都中医药大学中层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工作方案》的要求,经2015年12月8日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面向校内开展中层正职领导人员选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任岗位



1.机关党委书记1名;



2.护理学院院长1名;



3.外语学院院长1名。



二、任职条件



申报人应当符合《关于印发〈2015年成都中医药大学中层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工作方案〉的通知》(校党字〔2015〕82号)规定的任职基本条件和基本资格。



三、选任程序



按照《2015年成都中医药大学中层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工作方案》确定的工作程序开展选任工作。



1.个人申报:由个人填写《成都中医药大学选任领导人员个人报名登记表》,交学校党委组织部。



2.资格审查:审查报名人员是否符合任职基本条件和基本资格。



3.民主推荐及测评:包括个别谈话推荐和会议推荐两种方式。




4.考察:主要采取个别谈话、查阅干部档案和工作资料、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广泛深入的了解情况。同时核查考察对象干部人事档案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书面征求纪委意见。



5.讨论决定:党委书记会酝酿后提出拟任人选建议名单,党委常委会集体作出任用决定。



6.任前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群众可向组织部、纪委反映意见。



7.任职:公示结果不影响其任用的,党委行文任命。



四、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2015年12月11日至2015年12月15日



报名人员务必于12月15日下午5时以前将个人报名登记表(纸质与电子版)交党委组织部403办公室。



联 系 人:李  涛



联系电话:61800063



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成都中医药大学选任领导人员个人报名登记表









中共成都中医药大学委员会



2015年12月10日







 

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