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局长告诉你,营改增后怎样买卖房最省钱?

29.04.2016  00:25

  “营改增后个人买房是否会增加税收。”“要不要赶在5月1日之前买卖房屋?”“5月1日后买房能否及时开具增值税发票?”

  这是近期成都市各区国税局接到最多的咨询电话。

  5月1日起,“营改增”将开始试行,二手房交易时将交更多的税?还是比以前少交税费?消费者在买卖不动产过程中应该注意什么问题?应该规避哪些风险?

   购买新房 缴纳契税会减少

  “个人购买新房所缴纳的税款主要是契税,虽不属于营业税范畴,但因‘营改增’之后对购买新房计征契税的成交价格不含增值税,个人购房者缴纳的契税在房屋总价不变的前提下会有所下降。

  比如,原来100万元购买的新房,按照100万元*3%=3万元计征契税;‘营改增’后如果房屋总价仍为100万元,那么按照100万元/(1+5%)*3%=2.86万元缴纳契税,就节约了1400元。”成都市新都区国税局政策法规科科长周鸣扬告诉记者。

  最近还有购房者反映“开发商通知他们尽快办理接房手续,否则在5月1日‘营改增’之后将不能及时开具(原营业税)的不动产发票,开具(交增值税)发票的具体时间需以政府确定的时间为准”等问题。

  这主要是开发商找了一个理由让购房者尽快去收房,开发商给购房者出具不动产发票不会受‘营改增’的影响,国税部门会提前做好增值税发票测算和库存,及时依法为房地产企业提供足额发票。

   买卖二手房 双方均可少交税

  “最近,有关‘营改增’之后买卖二手房税费会增加的传言等,成为部分中介炒作的噱头,导致部分购房者赶在5月1日前办理二手房交易手续。”周鸣扬说,“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是政府对此次‘营改增’的承诺,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二手房交易的税款无论在‘营改增’前后纳税义务人均为卖方,而‘营改增’之后个人销售二手房税收负担不仅不会增加反而会下降。

  例如,在成都出售不足2年的二手房,假设附加总费费率为12%,房价暂定为100万元。‘营改增’前,出售二手房要缴纳的营业税为100万*5%=5万元,附加总费为5万*12%=0.6万元,营业税及附加总费合计为5万+0.6万=5.6万元;‘营改增’后,出售二手房要缴纳的增值税为100万/(1+5%)5%=4.7619万元,附加总费为0.5714万元,增值税及附加总费合计为4.7619万+0.5714万=5.3333万元,相比营改增前少缴266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