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采取“四举措“确保春节食品安全

05.02.2015  16:46

春节即将来临,泸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采取“四举措”切实做好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保障节日期间食品安全,严防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一是早部署、早行动。元月初,该局召开了春节食品安全大检查工作会议,明确将春节食品安全大检查工作作为当前重点工作来抓,并对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同时,制定并印发了《2015年春节食品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和《深入开展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工作方案》,将食品安全保障的职责落实到基层,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是突出工作重点,开展重点整治。结合泸州市春节期间食品消费特点,以农村、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等为重点区域,突出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食品展销会等重点场所,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加大对酒类、乳制品、肉制品、食用油、饮料、糕点等生产企业的监管检查力度;加大对市场热销食品的抽样送检力度;加大对各单位食堂等集体食堂、承办春节期间聚餐活动的餐饮服务单位和农村群体性宴席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查食品违法违规行为,形成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高压态势。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强化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大检查的舆论宣传,重点宣传检查进展情况及成效,及时曝光查处的典型案件,营造强大的舆论声势。同时,充分调动群众举报违法违规问题的积极性,发挥群众监督作用,营造人人关心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