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水务局召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汇报会
2017年1月6日,宣汉县水务局在七楼会议室向人大副主任牟鲜菊一行汇报了水务系统2016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任责任情况。局党组在家领导、城区下属单位负责人、各片区水利站站长、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了会议。
局党组书记、局长冯永红在汇报本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时说,作为党组书记,在履行“一岗双责”落实主体责任方面,总结起来主要是“三个始终坚持”:一是始终坚持强化纪律意识。调任水务局党组书记后,作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主要责任人,做到了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逢会必讲党风廉政建设问题,反复要求系统所有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强化纪律意识,保证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到全面贯彻落实,确保了党的政治纪律、组织原则在执行中不打折扣、不搞变通。二是始终坚持了率先垂范。要求其他同志们做到的,自己带头遵守;要求其他同志们不能做的,自己首先不做。能够带头执行党的各项纪律,尤其是能从细处着手,从小事抓起,并以此推动全体领导干部强化政治纪律意识、廉洁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群众意识,确保了水利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三是始终坚持敢抓敢管。大力支持机关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始终保持反腐倡廉高压态势,做到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把系统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不断推向深入。严格落实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不直接分管财务、工程项目、物资采购等规定,自觉规范行政权力,确保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人事安排、重大工程项目和大额度资金使用集体研究决定。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作用工作条例》、省委“1+5”文件规定和市委“1个意见、2个办法”,防止出现“带病提拔”。
冯永红表示,总体来说,水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越来越深入,成效越来越明显。但是应该清醒地看到,党风廉政建设还处于不敢腐的阶段,无论在思想建设层面、还是制度建设层面,要达到不能腐、不想腐的要求,仍然还有艰巨的工作要做。作为党组书记,在落实主体责任方面还存在许多不足,特别是对干部思想存在深层次上的问题还了解不够、观察不细、判断不清,这需要在下一步工作中下苦功、出实招、严格执行“一岗双责”,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巩固风清气正、清廉清简、风满劲足的政治生态。
就如何进一步落实好主体责任,冯永红说,要把主体责任刻进脑海,牢固树立“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理念,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韧劲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努力让思想清正、作风清廉、政治清明在系统上下蔚然成风。要把主体责任抓在手中,从落实“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要求做起,准确把握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用力方向,切实承担起学习教育之责,切实承担起监督管理之责,切实承担起从严治党之责,始终把纪律挺在前面,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及时发现和纠正悖离党的政治和组织原则的言行,努力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和不易腐的保障机制,努力在加强作风建设、营造良好从政环境上取得新突破、积累新经验、收到新成效,为建设繁荣美丽新宣汉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发布者: 信息中心 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