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五旬女子被碎尸后抛枯井 凶手系小其24岁男友

14.10.2014  11:10

    10月5日,嘉兴秀洲区洪合镇凤桥村。

    村庄正在拆迁,基本都废弃了,渺无人烟,只剩下几处孤零零的房子。

    凤桥村韩家头18号,门前有口废弃的水井。

    几个放长假的男孩到田野里玩耍,鬼使神差,走到了枯井边。他们费力搬开井口的水泥盖,以为下面藏着什么宝贝,哪知却闻到一股恶臭。

    从井口望去,井底白花花的一团。叫来大人,用竹竿一挑,竟是一双人腿!荒村枯井发现女子碎尸与其同住男子有重大嫌疑

    接到报警后,嘉兴秀洲区警方从枯井中,打捞上来一具被切成5块的成年女尸,已高度腐烂。

    这名女性身高165~170厘米,小腹和肩膀上分别有红花绿叶的玫瑰纹身,很艳丽,上身穿的是豹纹花色的衣服。法医初步判断,她死亡的时间在9月中旬。因为尸体被肢解,且高度腐烂,针对这具无名女尸的调查,一开始陷入了僵局。

    10月6日,警方发布悬赏通告,根据之前调查的信息,悬红3万元,征集近期在洪合镇及周边地区失踪女性的线索。

    可是,通告发布后,却一直没有接到有关女性失踪的报案,但民警在走访调查中,发现了一条重要线索。

    案发的凤桥村韩家头在河南岸,河北岸的钱家头,有一对男女不久前租了房子。案发后,两人就没再出现过。据见过他们的村民说,那名女子穿金戴银、头染黄发、打扮时髦。

    民警对周边住户进一步询问调查,又根据尸检等信息,确认尸体为黑龙江籍女子姜某,51岁。

    和她租住在一起的,是安徽籍男子王某,此人和死者关系密切,案发后回了老家,有重大作案嫌疑。他27岁,她51岁两人是男女朋友关系

    警方调查发现,事发后,王某去老乡处住了两天,之后便回了安徽老家。而凤桥村马路边的小超市老板证实,王某曾去买过一把菜刀。

    所有线索都指向王某。10月10日下午,民警在安徽太和县王某家中将他抓获。

    “见到我们,他心里估计就明白了,未作反抗。”实施抓捕的民警说,王某还算淡定,几次审讯后,他就承认了自己做下了这起杀人碎尸案。

    不过,王某的交待,让办案民警也吃了一惊。今年才27岁的王某,与被害人51岁的姜某,居然是男女朋友关系!实际上,王某在老家另有妻子,孩子已经3周岁了。他到嘉兴打工,已经有四五年了,之前一直在嘉兴秀洲区洪合镇、桐乡濮院一带的羊毛衫厂上班。事发前这段时间,他刚好没有工作。

    据王某交代,自己是通过QQ认识姜某的,虽然两人年龄差距有点大,但他们聊得来,最后发展成了男女朋友关系。

    姜某平时住在上海,曾在棋牌室工作过,最近也无业。她离异,有过多段婚史,私生活复杂。

    两人好上后,经常你来我往,有时姜某来嘉兴,有时王某去上海,一个月内相聚多次。后来,两人还在桐乡濮院同居过半个月。

    9月10日左右,两人到洪合镇凤桥村租了房子,哪知没过几天,就发生了命案。她骂他废物他用尼龙绳勒死了她

    办案民警说,王某和姜某的男女朋友关系已经保持一年多了。那么,王某为何要杀害姜某,还要残忍地分尸抛尸呢?

    昨天下午,钱江晚报记者来到嘉兴看守所,对犯罪嫌疑人王某进行了面对面采访。

    王某五官清秀,瘦瘦高高,称得上是个帅哥。他回答起问题来干脆利索,条理清晰。

    记者:你为何要杀害姜某?

    王某:我记不清是哪一天了,9月中旬的一天,她和我因为琐事吵架,她当时情绪激动,精神不稳定,对我说了些侮辱性的言语,骂我“没用”、“废物”,我一气之下,就用尼龙绳勒死了她。我本来没想弄死她的。

    记者:那你为何还要残忍地分尸呢?

    王某:当时太害怕了,杀人后我就跑去老乡那里。隔了两天,我去出租房看了下,尸体有点发臭了,我怕被人发现,就用被子裹着尸体,拖到了离房子100米左右的稻田里。因为尸体发胀了很重,我拖不动,第二天我去买了菜刀和拉杆箱……

    记者:你为何要抛尸井里?

    王某:本来我打算埋了她,但怕附近有人发现。后来发现那口井是废弃的,周边房子也没人住,就把她扔在井里了,以为这样不会有人发现。

    办案民警说,王某具有一定的反侦察能力,尸体处理得很隐蔽。案发后,情绪上也没表现出来,老乡和家人都没发现异常。杀人后,还把姜某身上的金项链、金手镯、金戒指等首饰带回了老家。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因涉嫌故意杀人已被刑拘,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通讯员 陈晓 记者 黄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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