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减负加力个税起点有望调整
【减税政策由点及面】
“营改增”是近年来结构性减税的重头戏,也是财税体制改革的突破口。
2012年1月1日起,“营改增”率先在上海市的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实施试点,并渐次扩大到北京、江苏、安徽等9个省份。2013年8月1日起,“营改增”在其余22个省区市全面推行试点。2014年1月1日起,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被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
“营改增”令企业受益匪浅。据统计,2014年一季度,全国因实施营改增减税达到375亿元。其中,试点纳税人因税制转换减税161亿元;非试点纳税人因增加抵扣减税214亿元。自2012年1月1日实行营改增试点以来,全国已累计减税2203亿元。
减轻小微企业负担是结构性减税的另一重要内容。从2013年8月1日起,国家对销售额(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的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这一政策为超过600万户小微企业带来实惠,直接关系到几千万人的就业和收入。
今年,国务院进一步提出,将小微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实施范围的上限,由年应纳税所得额6万元进一步较大幅度提高,并将政策截止期限延长至2016年底。
为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创业就业,今年,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2013年底到期的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政策,延长至2016年12月31日,并提出举措对这一政策加以完善。
减税政策惠及经济各种领域,比如,对九类跨境应税服务免缴增值税,扩大企业研发费税前扣除范围,股息红利实行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明确上海自贸区一揽子税收优惠政策等,给不同行业带来了同样的好处。
【加大减税一举多得】
结构性减税是通过有增有减的税制优化刺激市场,达到引导经济内在恢复的目的。专家指出,当前,我国经济处于调结构、转方式的艰难爬坡过程,中小企业在其中承受着较大压力,急需国家给予丰富有效的减税政策以达到减负的目的。未来经济增长更需要通过降低税负、降低融资成本等一系列体制机制改革,激发企业主体的活力。
事实证明,“营改增”有效解决了重复征税问题,企业更新设备和扩大投资的积极性大幅提升。据统计,截至今年3月底,全国纳入营改增试点的纳税人共298.14万户。今年新纳入试点的铁路运输和邮政业,首季减税24.5亿元。
越来越多小微企业享受到税收优惠政策。据悉,小型微利企业享受优惠政策上限调为10万元后,小型微利企业享受优惠政策面将由原来的26%提高到85%以上。目前已有近1000万户次小微企业直接享受到税收优惠。
除企业得实惠外,结构性减税还能起到稳定物价,降低老百姓消费成本,促进消费的积极作用。
【多个税种可以再降】
如今,我国结构性减税可操作的空间仍然很大。国税总局决定自6月1日起开展针对去年的减免税情况统计调查,在掌握税收政策落实情况的同时,为未来政策调整提出意见建议。
对于进一步推进减税政策,专家指出,首先,“营改增”试点范围需进一步扩大。其次,小微企业减负还有大空间,有调查显示,减少税费依然是小微企业最迫切的政策需求。
随着物价上涨和生活水平的提高,调整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建立更为科学合理的个人所得税制成为众望所归。目前,我国是世界为数不多的采用分类制模式的国家,这种模式存在高收入者税负轻、低收入者税负重的弊端。专家认为,当前,急需建立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即把工薪、股息财产所得和其他收入综合在一块征税,同时,逐步实现以家庭为单位征收和差别化扣除税收的个税征收模式。
还有专家建议,近年来股市持续低迷,降低股息红利税可在一定程度上激活投资者的入市信心。此外,消减部分“奢侈品”的进口关税和消费税,也可增进居民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