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7家药店试点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

28.07.2014  05:11

中国绵阳新闻网讯

为切实保障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将婴幼儿配方乳粉纳入药品管理体系严格监管。记者日前从市食药监局获悉,今年7月到明年6月底,我市将开展药店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试点工作,已拟定试点药店7家。

据介绍,药店试点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坚持“自愿申请、严格准入、依法许可、从严监管”的原则,参加试点的药店必须具备的条件包括:药店须取得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经营资格,持有效《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GSP认证证书》和《营业执照》,经营时间3年以上,并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经营规模较大,服务能力较强,在当地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影响力;质量管理制度健全且能严格落实,近三年内未因违法违规被查处过;具有相应的经营环境和营业面积,具有设置专区专柜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经营条件;药店购进婴幼儿配方乳粉应当建立并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自觉抵制不合规产品。

此外,我市还要求试点药店对所经营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必须实行电子化、信息化管理,建立购、销、存信息追溯平台,让每罐乳粉均可溯源。

(记者 郑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