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调整12家市属国企纪委书记 不再由企业提名

17.03.2014  14:20

  杜绝腐败

  为杜绝类似腐败案件的发生,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市纪委监察局会同市国资委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市属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从国企纪委书记的选拔、分工、薪酬、考核等多个层面保证纪委书记敢于、善于监督国企一把手。

  再过几天公示期,成都公共交通集团公司和成都市现代农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两家国有企业的纪委书记将正式到任。自此,从去年年底开始的12家成都市市属国有企业纪委书记大调整全部完成。

  事实上,这不过是市属国有企业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一个篇章。

  从市属国企专职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的配备,到对市属国企纪委书记的统一管理、统一选拔、统一薪酬,一场力度空前的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正在全面推进。改革的目的很明确:提高国有企业纪委监督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让国企纪委书记敢于、善于监督国企一把手。

  背景

  5家国企负责人被查 暴露监管问题

  近年来,由于国有企业的监督体制机制与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不相适应,国有企业俨然已成为腐败案件的“高发区”。2012年以来,成都市先后查处了工投集团、兴蓉集团等5家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这些腐败案件的发生,暴露出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设置不健全、体制机制不完善、职责任务不明确、监督力量薄弱以及国有企业纪委书记不敢、不能、不会监督的问题。

  在此背景下,为杜绝类似腐败案件的发生,除了国有企业管理体制机制的改革,成都开始寻求从纪检监察体制上寻求突破口。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市纪委监察局会同市国资委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市属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国企纪委书记的选拔、分工、薪酬、考核等多个层面保证纪委书记敢于、善于监督国企一把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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