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12家国企纪委书记调整完成
据《成都商报》报道 再过几天公示期,成都公共交通集团公司和成都市现代农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两家国有企业的纪委书记将正式到任。自此,从去年年底开始的成都市12家市属国有企业纪委书记大调整全部完成。改革的目的很明确:提高国有企业纪委监督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让国企纪委书记敢于、善于监督国企一把手。
选拔不再由企业提名
此前,成都市国企的纪委书记大多由企业董事长提名,根据最新的规定,“市属国有企业纪委书记职位出现空缺时,不再由企业提名,而是由市国资委提出人选”。市纪委将对市国资委所提人选的政治品质、能力素质、工作经历等进行严格把关。纪委书记由市纪委会同市委组织部、市国资委考察后,由市国资委党委任免。
与此同时,企业纪委办理重要信访举报和查办案件工作受市国资委纪委直接领导。企业纪委可以直接向市国资委纪委报告企业发生的重大问题。市纪委专门建立市属国有企业纪委协作组,实行办信办案、干部选任、考核评价等的统一指导和协调。
定期交流5年须轮岗
为避免“近亲繁殖”,国企纪委书记不仅不能在本企业内部产生,还须实行定期交流任职。根据《意见》,纪委书记在同一企业同一职位连续工作满3年的应当交流、满5年的必须交流;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门负责人在同一职位工作满10年的必须交流。
挣多少企业说了不算
今后,企业纪委书记们的薪酬将不再由企业自主确定。根据新的规定,国企的纪委书记将统一管理、统一考核、统一薪酬。市国资委纪委负责对企业纪委书记进行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工作,并依据考核结果确定薪酬、评优评先和职位晋升,薪酬发放不受企业干扰。同时,纪委书记原则上由企业同级党委副书记兼任,排名位列总经理之后,同时进入董事会兼任董事,增强监督的权威性。
(原标题:成都12家国企纪委书记大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