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陷“毒”害不能自拔 蓬安毒犯悔过投案自首

30.10.2014  19:10

  四川在线南充频道讯(通讯员 唐建东)2014年7月3日17时许,家住蓬安县南燕乡的李某到蓬安县公安局罗家派出所投案自首,李某向民警说道:“我吸食毒品上了瘾,身心遭受了严重摧残,现在决心戒毒,好继续搞好我的养殖”。李某在民警询问过程中如实交代了其容留他人吸毒和贩卖毒品的事实。

  经审查,2014年6月,李某感觉一个人在家干农活十分劳累,晚上睡不好觉,于是想到其十多年前在外打工吸食过的“猪肉”(冰毒),便打电话从张某处买到800元的冰毒,当晚在家吸食。2014年7月3日中午,邻居刘某到李某家玩耍,李某便邀请刘某一起吸食冰毒。临走时刘某要求李某卖点冰毒给他,李某便以300元的价格卖了其中一小袋冰毒给刘某。当日15时许,待刘某离开后,李某又与吸毒人员王某在其家中共同吸食冰毒,后将一小袋冰毒以200元的价格卖给吸毒人员王某。

  蓬安县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李某容留刘某、王某在其家中吸食毒品,并将毒品卖给刘某、王某,其行为分别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贩卖毒品罪,对其采取取保侯审、监视居住不足以防止社会危险性的发生。

  该院遂于2014年7月29日依法作出批准逮捕李某的决定。10月14日,该院以容留他人吸毒罪、贩卖毒品罪向蓬安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建议法院对其从轻判处。

  李某投案自首,表明其充分认识到了毒品的严重危害性和愿意主动接受法律惩处、以远离毒品的态度。该院办案干警在查办案件之余,更祝愿他珍爱生命,重铸幸福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