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日-专家解读: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

05.12.2014  04:17

  宪法是我们治国安邦的总章程,集中体现了党和人民的意志。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和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将每年的12月4日确定为“国家宪法日”。

  在广元市旺苍县街头,法律工作者正为法治宣传日做宣传,在街头发放法律资料的旺苍县方尽律师事务所唐律师谈到今年首个“宪法日”时说:

  “宪法日我认为这是我们国家依法治国中的一个重要举措。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也是其他法律制定的依据。(宪法方面)主要是财产方面的,公民的个人财产所有权应该得到法律保护,依法行政,我们公民应该遵守宪法。

  12月3日上午,四川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李赞为四川省政协为机关干部讲授了《走向法治中国的宪法》的讲座,他说:依法治国的核心是依宪治国,我国今年设立首个宪法日,是顺应世界潮流的一个标志性事迹,是新中国成立后,第一次树立宪法权威,是中国走向法治的有效途径。宪法纪念日的确定,对唤起人们对宪法的关注、树立宪法权威,具有重要意义:

  “我们需要通过这样一个纪念,反思历史、开拓未来,构建我们自己的一套理论体系。如何构建一个理论体系在今天的中国走向法治、走向未来的过程中显得特别重要。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得若干问题的决定,强调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在我省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省进程中,如何加强宪法实施?弘扬宪法精神,我们又该如何做起? 

  四川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李赞  说:依宪治国、依宪执政不是一个一般意义上的宣传口号,它是一种承诺,要贯彻到执政党工作等各个方面。这是一个新的起点,未来的工作都要建立在这个思路上。对于四川推进依法治省来说,第一步工作是加强宪法宣传,其次在制定地方法规和政务管理中,要保持与宪法一致:

  “一要加强宪法的理论宣传,重点是对党政领导干部宣传,加强学习提高宪法意识。二是实践上,要根据现行宪法规定,审查一下地方性法规,哪些与宪法有冲突,是否存在与宪法不一致的。党委和政府要考虑,哪些工作还需要通过法律方式来表达?对于地方的法治化工作来说,未来在立法方面,要保持与宪法的高度一致;政务领导过程中,不仅通过宪法、更重要是要通过法律来实现治理,‘政策先行、法律滞后’的现象应该有效杜绝。

  四川恒和信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正国说:“宪法的力量不仅在于其地位崇高,更重要的在于有效实施。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对加强宪法的实施提出明确要求,将其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确保宪法在国家和社会治理中的同等作用。在我省推进全面依法治理省过程中,我们要弘扬宪法精神,恪守宪法原则,履行宪法使命,增强宪法意识。

  李正国律师认为,我省推进依法治省进程中,有三点工作要做:

  “一是要加强和改进地方性法规的立法工作,宪法的实施主要是通过法律法规来贯彻体现,在推进依法治省过程中,一方面我们要遵循宪法制定和确立的原则,按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开展地方性法规的立法工作,同时还要不断完善与上位法相配套的一些规范性文件,落实宪法有关的制度和原则。第二方面就是要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把规范性文件纳入审备案查范围,这也是我们在‘决定’中明确强调的,在依法治省过程中也要加强这方面制度建设和能力建设,依法撤销纠正违反宪法、违反上位法的一些规范性文件,同时不得制发具有立法性质的文件。掀起宪法教育的高潮,弘扬宪法精神,让群众真正发自内心地拥护宪法、信任、敬畏宪法,成为依法治省、依法治国的强大精神动力和保障。

  四川台记者王映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