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认定首批新型职业农民
2014年来,宣汉县被确定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部级示范县。为着力培养一支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该县坚持立足产业、政府主导、多方参与、注重实效的原则,以提高农民素质和农业技能为核心,以教育培训和跟踪指导服务为内容,以政策扶持为手段,以资格认定管理为依托,全面加快从单一技能培训向系统培育转型,从环境、制度、政策等层面引导和扶持新型职业农民发展。
为确保培育成效,该县各个培育基地从培育对象和培训师资、机构的遴选,以及培训内容、形式的要求,都严把政策关。实行“三案合一、三个结合、四级培训、五位一体”的3345培育机制,将培育对象集中瞄准主导产业的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主及专合社等新型经营主体,采取县城集中培训、深入乡镇分片区办班、田间指导服务等方式,确立“举办一个专业、培育一批带头人、壮大一项产业、致富一方群众”的培训目标。围绕主导产业培训生产经营型人才,围绕龙头企业或专合社培训专业技术型人才,围绕现代农业发展需要培训社会服务型人才。突出技能提升,突出实践操作,突出跟踪服务,突出政策扶持。两年来精心组织,认真实施,扎实培训,共培育新型职业农民1280人,其中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490人。
为加强对培育职业农民的管理,参照《四川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新型职业农民认定办法(暂行)〉的通知》文件精神,先后出台了《宣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意见的通知》、《宣汉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宣汉县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宣汉县农业局关于认真开展新型职业农民认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对培训合格满足相关条件的人员,可自主申报认证并颁发《四川省新型职业农民证书》。全县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等级分为初、中、高3个等级标准,初次申报的为初等级标准。获得新型职业农民证书的农民将从政策、项目、品牌认证等方面给予扶持。
目前共收到申报认证职业农民150余人,首次认定100人,颁证100人。今后将实行“每两年审核一次”的动态管理,对已认定的新型职业农民实行考核评价,考核合格者,认定为中级及高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资格,重新纳入培训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