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食品药品审查评价及安全监测中心公开招聘公告

06.07.2018  18:46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4名。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行。

(三)爱岗敬业,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和开拓创新精神。

(四)关心医疗器械监管事业发展,有志从事医疗器械审评检查相关工作。

(五)年龄:原则上一般不得超过35周岁(即1983年7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位获得者、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等应聘人员,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但最多不能超过40周岁(1978年7月1日后出生)。

(六)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七)具备岗位所需的全日制学历学位、专业要求或技术条件等要求,具有良好的文字功底、语言表达沟通能力、计算机应用能力和英语水平。

(八)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聘用制医疗器械审评检查人员4人,工作地点在成都。具体岗位要求详见《公开招聘岗位需求信息表》。

三、岗位聘用方式及待遇

1.本次招聘的聘用制工作人员不占事业编制,通过人才派遣方式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参照国家公职人员管理。

2.工资待遇根据个人情况、应聘岗位和绩效完成情况核定,按照有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四、招聘程序

(一)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9日上午9:00至2018年7月27日下午17:00。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符合岗位条件自愿报名的应聘人员可登陆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http://www.scfda.gov.cn)、四川省食品药品审查评价及安全监测中心官网(http://www.scfdeim.com)、成都人才网(http://www.rc114.com)下载《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个人信息,不接受其他形式的简历。报名登记表通过附件形式发送至中心邮箱[email protected]

(三)资格初审

我中心将对应聘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并于8月3日前在四川省食品药品审查评价及安全监测中心官网(http://www.scfdeim.com)公告符合条件参加考试人员的名单,同时电话或短信通知本人。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再另行通知。

(四)资格复核

我中心于笔试当天组织现场资格复核。报考人员现场须提供如下资料:

1.个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毕业证及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

4.英语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五)准考证发放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5:1方可开考。通过现场资格复核的考生,现场发放准考证。考生持准考证和身份证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六)笔试
  笔试时间:2018年8月11日(暂定,以具体通知时间为准)。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内容:行政能力及专业知识测试。

(七)面试

按照参加面试的人员与拟招聘人数一般不得低于3:1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并在四川省食品药品审查评价及安全监测中心官网(http://www.scfdeim.com)公告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同时电话或短信通知本人,未进入面试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

面试时间:以具体通知时间为准。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思维、理解、应变、分析、语言表达等能力。从事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盖工作单位鲜章)。

面试时需提交现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八)考察

根据总成绩(笔试占40%,面试占60%)由高至低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的人员。考察一般采取个人信息调查、工作能力调研、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廉洁自律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在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九)体检

按照面试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并由我中心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合格方可聘用。

1.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2.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十)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四川省食品药品审查评价及安全监测中心官网”(http://www.scfdeim.com)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用工期限为2年,其中试用期6个月。合同期届满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表现,经考核合格双方同意可以继续保持用工关系。聘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严格遵守考试相关纪律,如有违反政策法规、弄虚作假或违纪违规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中心将通过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及考试结果。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班,考试不收取费用。

(四)咨询及监督电话

1.联系人:李颖伦

2.联系方式:028-86928873

3.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4.监督电话:028-86927610

附件:

附件1 公开招聘岗位需求信息表.docx
附件2 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