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实施结婚证与准生证“两证同发”新政

27.02.2014  08:48
昨日,海南省海口市,一对新人同时领到了结婚证和生育证。C FP图

  南都讯 26日是海南省结婚证、准生证“两证同发”新政实施的第一天,了解此项新政的市民并不多。在海口市美兰区政务中心,刘正清和唐满玉携手来到民政部门窗口办理婚姻登记,二十多名媒体记者在现场争相采访。

  刘正清和唐满玉一对新人在海口市美兰区政务中心的民政部门窗口办理结婚证后即在临近的计生部门窗口领取了一孩生育服务证,整个办理过程不到30分钟。“听说以前必须回到户籍所在地去办各种证明,今天我们只带着户口本和身份证就把结婚证、生育证同时领了。”唐满玉说。

  刘正清说,他俩都来自湖南,刘正清是海口户口,唐满玉的户口在老家湖南。听说海南要出“两证同发”新政策,而他们符合“初婚初育”、“内地居民”、“至少一方户籍在办理地”等条件,他们就特意等到今天在海口办。

  在美兰区政务中心记者看到,申请婚姻登记的流程保持不变,依然是男女双方提交户口簿、身份证、合影照片,婚姻登记员向双方询问结婚意愿,双方签署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之后即可领取结婚证。

  与以往不同的是,有生育意愿的夫妇,如果满足初婚未育的条件,在领取结婚证后,可以在婚姻登记窗口申请填写“一孩生育申请表”并签署诚信承诺书,然后凭借以上三份资料到计生部门窗口领取一孩生育服务证。

  海南省计生委有关负责人陈启表表示,结婚证与一孩生育证同时发放是海南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第一批17条便民服务措施的第一条。现在人口计生部门和民政部门协同整合双方的数据库,建立了全国联网的信息平台,如果登记人员有违法生育的情况,所领取的生育服务证将取消、作废。

  记者从海南省计生委了解到,当天同步实现“两证同发”的为海南省海口市4个区、20个乡镇和琼海、万宁、三亚、临高四个市县。3月26日将实现全省各市县政务中心同时发放,6月26日推广至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实现“全省覆盖”。中新

(原标题:海南结婚证准生证“两证同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