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县首例犯罪嫌疑人领取结婚证

19.05.2015  17:17

四川在线宜宾频道消息(刘曼云 钟维聪 黄春燕) 在看守所羁押的犯罪嫌疑人领取结婚证,不仅让犯罪嫌疑人及亲属感到温馨,从事多年公安监管工作的民警也是第一次经历,这是宜宾县公安工作史上的第一个犯罪嫌疑人领取结婚证。

宜宾县喜捷镇新联村1988年出生的贺某,因涉嫌故意伤害于2014年10月被宜宾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羁押于该县看守所。

高墙内的困惑

因犯罪失去自由的贺某绝望之际,是监管民警的耐心教育让他勇敢地面对现实,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接受法律的惩罚。2015年4月底,贺某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目前处于上诉阶段。

让贺某纠结的是,入所时,女友已怀孕2月,准备结婚,因一时的冲动不仅伤害了受害者,也伤害了自己和亲人。一想到女友会将孩子打掉,离开自己,到出狱时决然一身,贺某百感交集,只能是一声声长叹。

痴情女友的真情守望

自贺某被铺后,小王顶着各方面的压力,呵护着肚子里的孩子,并毅然决然地要与贺某结婚。一想到贺某是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着,预产期即将来临,小王不寒而栗。小王决心用爱来挽救失去自由的贺某,守护他们爱情的结晶。为了使贺某安心改造和给即将出生的孩子一个合法的身份,小王向贺某家人表露了心迹。

贺某得知女友的良苦用心后,在为女友对爱情的纯洁而感动的同时,认为女友简直是异想天开,自己是即将服刑的人员,结婚登记是不可能的。

戴手铐的新郎

管教民警在得知了贺某为领取结婚证而犯愁时,及时对贺某进行教育帮助。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希望他洗心革面,振作精神,勇于担当。看守所领导及时将贺某与即将成为母亲的女友领取结婚证的愿望向局领导报告。由于贺某处于上诉期,县局征得相关办案部门的同意、县局领导批准后,同意了贺某与女友办理结婚登记。

为确保贺某办理结婚证的安全,看守所制定了可行性方案,做到人性化管理与安全工作的有机统一。县局主动与民政局协调,准确、安全、快速地办理在押人员贺某与小王的结婚证。

18日下午6点10分,4名民警将贺某押解至宜宾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民政局开辟绿色通道,既不影响群众办证,又能确保犯罪嫌疑人贺某的安全,利用下班时间,除了办证工作人员外,偌大的办证大厅专门为这对特殊的新人开放。贺某尽管是带着手铐填写的结婚声明书,但还是很激动。小王强忍着泪水,依偎在贺某身边,照下了结婚照。不到10分钟,象征着他们爱情的结婚证分别送到了两位新人手中。

感谢警官给了我的生机,我一定要告别过去,重新做人,争取早日与亲人团聚”,在告别妻子小王时,贺某的承诺,让小王十分欣慰。

目前,贺某依然羁押在看守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