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计生委安全生产第十二督查组督查我省卫生计生系统安全生产工作

09.03.2018  16:13

 

     

  2018年2月26日至3月1日,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卫生计生行业安全生产互查的通知》要求,国家卫生计生委安全生产第十二督查组对我省卫生计生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查。 

  督查组按照督查要求采取“四不两直”、“明察暗访”方式,对省、市、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以及卫生计生机构展开全面督查。重点检查三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贯彻落实中央要求、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行业监管职责落实、重大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等情况;现场检查委直属、国家委在川以及市(县)级6家医疗机构的治安保卫、消防安全、后勤保障、医疗安全和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及制度机制建设情况。督查组专家深入门诊大厅、值班室、监控室、配电室、锅炉房、药房、ICU病房、微型消防站、消防电梯等安全重点部位,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安全生产督查记录表》规定的内容逐项检查核实,并对成都市第二人民医院进行了夜查。 

  督查组对我省卫生计生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一是组织机构全覆盖;二是制度体系全面健全;三是督查机制全面建立。同时,指出了我省部分医疗机构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了明确的整改要求,希望在新时代、新形势下再接再厉,把安全生产工作不断推上新台阶。 

  省卫生计生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徐旭代表省卫生计生委就我省卫生计生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作全面汇报,并对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提出要求:一要针对督查组专家指出的问题抓紧落实整改;二要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三要深入细致开展各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排查安全隐患;四要加大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投入。